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人口计生局获悉,从今年4月30日起,我市节育奖奖金从以前的每户一次性奖励1000元调整为:符合奖励条件的对象,夫妻双方每人每月奖励50元,从一方进行结扎当月起发放,直至奖励对象可以领取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为止。
据介绍,我市节育奖此次调整,奖励对象没有变,即为我市农村户口的居民家庭,符合政策生育、夫妻双方中一方在今年4月30日以后主动落实了绝育措施。奖励标准为夫妻双方每人每月奖励50元,从一方落实节育措施当月起发放,直至奖励对象男方年满60周岁、女方年满55周岁,转为发放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金。
另据了解,自今年4月30日起,我市之前实施的每户一次性奖励1000元的节育奖同时废止,凡已领取过一次性奖励节育奖的,不补发和退奖,而违反规定再生育的,要退回已经领取的全部奖励金。
市人口计生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节育奖”的实施,有利于鼓励和引导人民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有利于稳定我市低生育水平。
(本报记者 杨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