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近日获悉,从今年5月到明年11月底,我市检察机关将深入开展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案件的专项工作,其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等六类案件成为查办重点。
据了解,近年来,我市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林业资源、水电资源和生态环境被破坏的情况时有发生,严重影响我市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2006年以来,我市反渎职侵权部门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3件33人,通过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渎职犯罪案件,对遏制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遭受破坏,保护我市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专项工作分为动员部署和准备阶段、线索排查、挂牌督办和集中查办、总结推动四个阶段。据悉,办案重点包括以下六个方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犯罪案件,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犯罪案件,违法发放树林采伐许可证犯罪案件,环境监管失职犯罪案件;土地资源管理、矿产资源管理、森林资源管理、水资源和电力资源管理、城市建设规划管理和房地产管理、道路交通建设与管理和环境监管活动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导致能源资源和生态资源严重破坏,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犯罪案件;党政领导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导致能源资源和生态资源严重破坏,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犯罪案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所涉及的渎职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帮助破坏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犯罪分子逃避犯罪案件,以及所涉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的犯罪案件;其他破坏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渎职犯罪案件。 (本报记者 赵可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