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我市将从今年起调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和办法,让参合农民得到更多实惠和好处,其中住院标准档补偿由原来的1.5万元提高到3万元,提高档补偿由原来的3万元提高到4万元。这是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的。副市长李崴出席会议。
个人出资明年提高到20元以上
据了解,省政府决定,从今年起分两年将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110元,2008年达到人均筹资100元,其中,参合农民个人出资维持原来标准即每人不低于10元;2009年人均筹资达到110元,参合农民出资提高到20元以上。另外,台山市和恩平市是列入省新型农村合作财政补助范围的地区,按照省的补助标准,其参合人员今年每人将得到61元的补助,两市合计将得到省补助资金达5800多万元。
住院标准档补偿提高至3万元
按照省提出的新筹资标准,预计我市增加新农合基金6000多万元,基金总量约3亿元。基金的增加,将大大提高新农合的保障能力,因此,全市各市、区将适时提高新农合保证水平,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调整补偿方案和办法,让参合农民得到更多实惠和好处。具体措施包括:一是提高住院补偿标准,各市、区从今年6月1日起,标准档补偿由原来的1.5万元提高到3万元,提高档补偿由原来的3万元提高到4万元;二是调整住院补偿比例,从今年6月1日起,镇级、县级和县外医院的住院补偿比例全部达到60%、50%、30%;三是当年新农合资金使用率要达到90%左右,结余资金控制在10%左右,住院补偿率必须达到住院住院总费用的30%以上;四是适当调整大额慢性病门诊补助范围和标准;五是从明年起,各市、区都要在镇级卫生院和经批准的村卫生站,全面推行基本门诊报销制度,同时,按省的规定,用新农合基金的20%作为门诊报销;六是从明年起,有条件的市、区可试行对特困、低保户参合人员,实行住院优惠收费,优惠标准控制在30%以内。
(本报记者 杨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