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崴副市长与市物价检查人员开展市场巡查

市纪委、物价局、卫生局联合召开市直整治医疗收费情况通报会,加强医疗收费整治

凡重大价格政策出台,都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开展市场价格检查,维护正常价格秩序

市领导参加纪念价格法十周年价格咨询服务活动

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陈继兴题词

我市价费公示进社区工作得到全省表彰,市物价局局长在全省价格服务进万家和创建价格综合服务窗口电视电话会议上作经验介绍
199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颁布实施。在贯彻执行《价格法》的十年时间里,我市物价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物价部门的指导下,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改进政府价格管理方式,把工作重点从以定价为主转移到以“定规则,当裁判,搞服务”为主上来,在规范价格行为、发挥价格合理配置资源的作用、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为保障我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为纪念《价格法》实施十周年,市物价局策划了这期专版,对十年来我市围绕《价格法》开展的价格工作进行了回顾,同时对当前价格形势下物价部门的一些主要工作进行宣传解释。希望通过专版,让社会更了解价格工作,更支持价格工作,齐心合心,努力维护价格秩序和价格总水平双稳定,构建和谐社会。
回顾篇
十年回顾 价格工作成效显著
价格调控体系初步形成,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十年来,我们贯彻落实《价格法》,积极探索以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进行价格调控。建立了价格调节基金制度、价格监测分析预警制度、价格应急预案、价格临时干预等政策措施和制度,不断提高政府的价格调控能力。我们平抑了2003、2004年的“非典”和“禽流感”疫情引发的价格异常波动,经受了2005年的成品油紧缺、液化石油气价格大幅攀升以及2007年以来猪肉、食用油等食品价格大幅上涨带动物价水平较快上升的考验。通过价格监测预警、启动价格应急机制、实施价格临时干预措施、召开新闻发布会及告诫会、加强市场价格巡查、严厉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动用价格调节基金、严格控制出台政府提价项目等价格调控手段,有效地平抑物价、安定民心、稳定社会。保持了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总体基本稳定。
价格决策制度化、透明度显著提高
十年来,我们加快价格决策民主化、科学化以及提高透明度的进程,建立完善了政府制定价格的定价成本监审制度、价格决策听证制度、政府定价集体审议制度、价格案件集体审议制度和专家评审制度。组织了教育、医疗、自来水、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清洁卫生、路桥收费“年票制”等关系老百姓切身利益的价格听证会。对政府要出台的重大价格调整项目,我们除召开听证会听取意见外,还专题征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增强了政府定价决策的民主性和透明度。对制定或者调整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在调查、测算、审核经营者成本基础上核定定价成本,在审批收费项目及标准过程中引入专家评审制度,提高了政府定价决策的科学性。实行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对承办价格审批事项制定明确的办结时限,提高了政府定价决策的效率。
价格监管工作不断深化发展
十年来,我们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价格收费热点问题,努力规范、维护正常市场价格秩序。制定了我市《电气安装工程管理办法》,《殡葬收费管理办法》、《市区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实行分段差率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市直机关(单位)强制性培训收费管理的意见》等政策措施。对房地产销售实行“一口价”政策,规范商品房价格行为。组织开展了涉农价格和收费、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教育、医药、旅游、通讯等一系列价格收费专项或重点检查。严肃查处乱涨价、乱收费等各类价格违法案件,有效遏制了价格违法行为。开通“12358”价格举报电话,成为了解民意民情,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窗口。
价格为经济和社会服务成效显著
十年来,我们发挥价格杠杆作用,积极为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1999年起,推进农电“两改一同价”,全市农村电价降至每千瓦时1元以下。2002年底,全市实现城乡各类用电“同网同价”,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3亿多元。我们制定了《运用价格杠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办法》,对个体私营经济和下岗失业人员实行34项优惠和减免措施。“非典”后我们制定了受影响行业减免1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扶持措施,减免金额1473万元。适时调整自来水、清洁卫生等收费标准,制定污水处理、工业、医疗、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收费标准和市区机动车路桥通行年票制收费方案,推动全市公用事业的发展。
我们加大价格宣传工作力度,积极向社会解释价格政策法规和价格工作。建立了价格信息刊物、物价信息网、新闻媒体、价格咨询服务活动等多渠道的价格宣传体系,向社会宣传解释价格政策法规。
价格惠民利民深入民心
十年来,我们以民为本,促进和谐价格关系的构建。每年都开展清费治乱减负工作,降低价格收费水平,减轻群众收费负担。“十五”期间取消、纠正和降低一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每年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少则几千万元,多则几亿元。我们从2002年开始对集中招标采购的药品临时零售价格进行审核,每年让利群众和病患者5千万元以上。2007年出台的《江门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大幅降低了大型设备检查项目的价格,总体水平比省定价格水平下降10%左右,群众每年看病负担减少4000多万元。2006年在全市开展以价格服务进农户、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医院、进商场、进景区等为主要内容的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推动价格深入千家万户。2007年开展价格惠民行动,推行17项价格惠民措施,减轻群众负担1.97亿元,创建了价格服务窗口,价格惠民、便民行动将形成制度化、长效化,长期开展。
当前篇
当前任务 维护价格和谐稳定
去年以来,在国际和国内经济形势的双重影响下,全国价格总水平呈持续上升趋势,给人民生活带来较大影响。江门市物价部门把维护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作为价格工作的首要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防止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的重要部署,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把握好政府调价的时机和力度
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除有利于节能环保的价格收费项目外控制出台政府提价项目的规定。努力保持现行国家定价、国家指导价格的稳定。对于必须出台的提价项目,物价部门将注意把握好时机和力度,积极稳妥地推进,最大限度地减轻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严格执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遵照国务院、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市于年初实行了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对全市46家达到一定规模的成品粮、方便面、食用植物油、猪肉、牛奶、鸡蛋等生活必需品的批发、零售企业实行调价备案制度。列入调价备案名单的企业调整列入备案的商品价格,凡一次调高价格达到4%以上、10日内累计调价达到6%以上、30日内累计调价达到10%以上的,均需在价格调整后24小时内将调价情况的书面报告送物价局备案。对调价理由不充分的,物价部门将责令有关经营者恢复原价或者降低调价幅度。企业拒不执行相应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物价部门将依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罚。
加强价格监督检查
依据《价格法》和新修订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加强市场价格监管,抓好教育收费、医药价格、房地产价格、农资价格及涉农收费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种囤积居奇、乱涨价、乱加价以及散布涨价谣言、哄抬价格等违规行为,特别是对列入调价备案名单的46家企业,经常派专人监督检查,坚决维护群众利益。
加强价格监测预警
健全重要商品价格变动监测预警制度,做好价格应急预案。严格实行对粮食、肉禽蛋菜等食品价格以及液化气、成品油、药品等重要商品价格一日一报的监测制度。物价部门每天派专人采集重要商品的价格数据,密切关注、分析市场价格动态。一旦发现价格异常波动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保证市场价格的稳定。同时着手研究编制城镇低收入家庭消费价格指数,科学测算分析物价变动对低收入群体影响程度,为实行价格补贴提供决策依据。
正确引导市民群众的价格心理预期
人们的价格心理预期对商品价格影响很大。正确引导市民群众的价格心理预期,维护价格和谐稳定,是物价部门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我们将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和价格网页等媒体,积极向市民群众发布价格信息、宣传价格政策、分析价格形势。
物价部门同时希望能够借助社会的力量,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共同维护正常价格秩序,保持价格总水平相对稳定。对不执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扰乱价格秩序,违反价格政策等价格违法行为,市民群众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举报投诉:
1、互联网。登陆江门物价信息网(http://wjj.jiangmen.gov.cn/),了解价格政策,通过网上投诉举报受理系统进行价格投诉举报。
2、来电。拨打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及12358价格举报热线进行价格咨询、举报。
3、来信来访。地址:江门市堤东路108号二楼江门市物价局检查分局。
展望篇
展望未来 价格工作任重道远
在当前多变的国际形势和国内继续改革发展的形势下,价格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要在十七大精神的指引下,进一步解放思想,充分发挥价格工作的职能作用,努力构建调控更有效、决策更科学、监管更有力、服务更到位的价格工作新体系,为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完善价格调控手段,建立适时适度的价格调控机制,为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
建立以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为目标,以准确、及时、灵敏的价格监测预警机制为基础,以经济、法律及必要的行政措施为手段,以既保障市场供应又保持价格基本稳定、既发挥政府职能作用又尊重市场经济规律为原则,对价格异常波动能够反应迅速、措施得当、干预有效的价格调控机制,把握好价格调控的方向、时机、节奏和力度,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
——稳妥推进价格改革,建立科学透明的价格决策机制,为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创造有利的价格体制条件
继续完善水、电、石油、天然气、土地等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建立规范化、制度化、民主化的政府定价机制,逐步形成一套科学、严密的定价成本监审制度、听证会制度、专家论证制度、集体审价制度和跟踪校正制度,逐步实现政府定价管理方式从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转变,从封闭管理向开放管理转变。
——创新价格监管方式,建立多层次、广覆盖的价格监督机制,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从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价格热点问题入手,创新监管方式。建立以价格主管部门价格监督为主体,以职工监督、社区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为依托,以行业自我监督、企业自我约束为基础,以调查、检查、巡查和价格行政处罚为手段的价格监督网络。努力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价格秩序,保障价格法规政策贯彻实施,为建设和谐社会服务。
——拓展价格服务工作,建立惠民利民的价格服务机制,塑造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
逐步将价费政策取向由偏重为经济建设、企业发展筹集资金,转变到同时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上来。积极推进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价格惠民行动等系列活动,建立以政府、企事业单位及广大消费者为对象,以价格法规政策、价格信息为内容,以网络、报纸、电视、电台、刊物为载体的价格服务体系。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全面提供价格信息、咨询、调解、仲裁、认证、成本审核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