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有村民在新会古井镇的民生街和慈溪村的大街小巷张贴小字报,侮辱诽谤他人,造成不良的影响。目前,受害人已报案,追究张贴者的法律责任。
接报后,记者先后来到古井镇的民生街和慈溪村,在知情群众的指引下,看到在楼梯的防盗门上、市场路口、村内小巷的墙上和电线杆上到处都贴着这些小字报。这些小字报有的已经被撕烂,有的还十分完好,上面清楚写着“上次提到赤脚咸湿医生某某与某某在卫生站做……治保会应当拘留,关禁他们一个月或捉去浸猪笼”,“要求赔偿孩子的洗眼费2000元……”等内容。群众对这种张贴小字报侮辱诽谤他人的行为强烈不满,古井民生街一住户对记者说,这样的小字报,文字十分不雅,影响了小朋友,看见让人作呕,希望法律制裁贴小字报的人。
随后,记者找到了其中一位受害人赵先生,他向记者反映,这已经是第二次发现这些小字报,上次是在3月24日。“我已到古井派出所报案,不是一心想处罚他,目的是教育村民要学法懂法,不要随便去侮辱别人,恐吓别人。”
记者向有关法律人士了解,张贴小字报侮辱诽谤他人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就算所指的内容属实也是侵犯他人的隐私权,同样要负民事责任。 (本报记者 谢富瑞 通讯员 吴英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