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近日从市车管所获悉:我省施行多年的按照车辆号牌尾数对应月份审验车辆的做法有所改变。目前的新做法是:把过去在我省施行多年的按照车辆号牌尾数对应月份签注检验有效期,调整为按照车辆注册登记时对应月份签注检验有效期,即当次审验后,下一次审验的时间为车辆注册登记时对应月份。
据车管所有关负责人介绍,这次调整会出现部分车辆有的检验周期签注时间长达30几个月,有的时间短至1个月的情况。这是因为部分注册登记不满六年的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因为执行每2年审验一次的规定,当次审验签注的检验有效期长达30几个月,部分一年一审验的机动车,当次审验签注的检验有效期可能短至几个月,但是虽然如此调整,机动车自注册登记时起至报废期满前检验总次数没有增加,不会给广大车主增加负担。
确认车辆年审时间的办法是:打开车辆行驶证副证,上面记录的最近一次签注的检验有效期对应的月份,就是下一次办理车辆审验的月份。
车管所相关负责人还提醒市民,如果车主故意推迟机动车检测、审验时间,车辆带“病”上路行驶,会给车主及其家庭的出行安全带来较大的安全隐患。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规定,“驾驶未经检验的机动车上路行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暂扣机动车,处驾驶人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索赔中将处于不利地位。 (梁绮桦 江交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