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打开江门新闻网,在“焦点新闻”栏目里有几条社会新闻一下子就跳入笔者眼球:“一治安队员执行任务时,半只耳朵被歹徒咬掉”,“人家加100元油仅给我加50元,司机遭踢打”,“提醒男乘客投币不足,又有一公交车司机被打”,“因为超车,的士司机被打掉5颗牙”。
如果说治安队员在执行任务时,遇到暴徒抗法被咬掉半只耳朵是一个典型的个案外,那么在民间,一些人动辄以暴力来对待日常生活中的矛盾的事件却时有所闻。
暴徒是凶残的,犯罪嫌疑人拒捕反抗,甚至拔出刀械伤害执法人员的事件也时有发生。对于这种亡命之徒,需要无所畏惧的勇士挺身而出,将其绳之以法。对于这些勇士,我们表示敬仰,并提倡社会对勇士给予应得的褒奖,如果我们畏惧暴徒,这个社会就没有正气,暴行将更加肆虐。
为了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除了对各种形式的犯罪行为要依法打击外,对于平时社会生活中人民内部一些矛盾而产生的暴力行为,也应引起关注。为什么公交车司机屡屡被打?为什么加油站的工作人员因一两句责问就可以踢打前来加油的驾驶员?为什么因为超车,货车司机就将的士司机打掉5颗牙呢?这一连串的暴力肆行,虽然有的尚未达到负刑事责任,但也是要受《治安管理处罚法》约束的。对于这些施暴者,究竟怎么处理,未从知晓,但笔者却有一点感触:施暴者也好,打人者也好,如果撇开道德、素质层面去分析,也许他们都认为自己是强者,被打的是弱者。试想加油站的工作人员敢打村民驾驶员,敢不敢打开着奔驰、皇冠来加油的驾驶员?还有公交车司机被打、的士司机被打,也许打人者都把被打者视为可以欺负的比自己低一等的公民。这真有点像鲁迅笔下的阿Q了,阿Q对付不了王胡“假洋鬼子”,只有欺负小尼姑的本事。想不到已进入21世纪,阿Q精神不死,这真是打人施暴的悲哀。
在当今提倡构建和谐社会、文明法治社会的国度里,靠“大声夹恶”,靠暴力去处理日常生活中的矛盾,那是万万行不通的,特别是在我们江门,正在创见文明城市,人人都应做文明人,但愿今后还是少见一些这种不文明的暴力行为吧!
央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