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21日,在开平市某医院工作的李女士在开平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见证下,郑重地在《器官捐献自愿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承诺愿意在死亡后捐出自己所有对其他人有帮助的器官,从而成为开平志愿捐献人体器官第一人。陪她一同前来的丈夫也表示支持妻子的做法。
觉得能帮助别人很有意义
李女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她很早就有了捐献器官的想法,只是之前不知道捐献途径和程序,所以才拖延至今。她告诉记者,现在自己身体很健康,也只有30多岁,还很年轻,但是在医院工作久了,看多了病人的生生死死,就有很多感慨,觉得生命是无常的,不是自己所能控制的,如果在死亡后自己的器官还能帮助别人更好地活下去,她觉得很有意义,于是就产生了捐献器官的念头。跟丈夫说起自己的想法,丈夫也很支持,于是就到开平红十字会了解了情况,并填写了《器官捐献自愿书》。
动员丈夫一起行动
李女士告诉记者,之前她也曾和亲朋好友提起过捐献器官的事,有一些朋友也表示想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的信息,其中部分朋友也有捐赠器官的想法,但很多人表示不了解捐献途径和程序以及到哪里才能了解这些信息。“我相信开平有很多有爱心的人,愿意捐献自己的器官,帮助他人,这对患者来说是一个很大的希望,所以我希望有关部门能多做些这方面的宣传,让大家了解它,让越来越多的人接受并加入到这个行动中来。”李女士诚挚地说。她还表示,希望有关部门能组织有医学知识的人成立一个专门的义工队伍,进行宣传和为有需要的人提供帮助,“如果有可能,我很希望成为这样的志愿者。”她说。李女士还告诉记者,她已经动员丈夫和她一起行动,这几天,丈夫也会到红十字会领取一份表格,初步打算捐献骨髓。
曾有人到红十字会咨询
开平市红十字会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去年也曾有人到红十字会咨询过器官捐献方面的情况,当时他们还特别派工作人员去江门咨询并带回部分表格。“那是一个20多岁的小伙子,但后来由于他本身身体方面的原因,不能进行骨髓捐献,所以就没了下文。”
对李女士的义举,该工作人员表示很难得,他说:“一般人是在自己患上绝症或重大疾病之后才会考虑捐献器官,而李女士在身体健康的前提下做出了这个决定,很了不起。”对于李女士提出的建议,他表示这项工作在开平才刚刚起步,今后会考虑并逐步实施。对于器官捐献的途径和程序,该工作人员介绍说,有自愿捐献器官的市民,可以带身份证明和照片到开平市红十字会填表备案,但是一定要有亲属同意和签字。 (本报记者 娄丹)
■名词解释
器官捐献
器官捐献是指生前或死后将器官捐献,以供临床救治病人,如眼角膜能使病人复明,肾移植能挽救肾功能衰竭病人生命,皮肤可用来抢救大面积烧伤的病人等。器官捐献遵循自愿、无偿原则。县级以上红十字会是器官捐献的登记机构,负责器官捐献的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