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去年,江海区检察院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94件,依法批准和决定逮捕182件282人;受理移送起诉案件192件300人,提起公诉167件249人,所办理的刑事案件未出现一件错案,为维护江海区社会经济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这是记者在近日召开江海区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了解到的。
将严重暴力犯罪作为打击重点
去年该区检察院始终坚持把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贩毒、破坏电力设备、盗窃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作为打击重点,批准逮捕该类案件129件212人,占批捕总人数的75.1%,提起公诉该类案件115件185人,占起诉总人数的74.3%,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同时,该院对未成年犯、初犯、偶犯、过失犯等主观恶性不深,社会危害不大,犯罪情节轻微的4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9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在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该院缩短办案期限,对证据确实充分的轻刑起诉案件,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在审查案件时,注重诉前调解,去年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9件9人,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29万元。
开展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
围绕着党委中心工作的重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难点,江海区检察院深入了开展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2007年受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14件15人,立案侦查6件7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80多万元。
去年,该院全面履行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和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职责,强化对庭审活动的监督,重点对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轻罪重判、重罪轻判进行监督;在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方面,加强与法院的协调沟通,重点抓好不服民事、行政判决的申诉工作。
此外,该院还稳步推进检察改革,推行量刑建议制度;开通“绿色通道”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实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促进了检察机关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提高。(林育辉 程生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