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定额发票票样。
区景常 摄
近日,本报记者接到江门市区梅先生的投诉称,他从斗门站走西部沿海高速公路到台山市北陡站出口下车,收费55元,而当日傍晚他从台山市北陡站走西部沿海高速到斗门站出口下车,收费70元。同样的路程为何收费不一样?是不是西部沿海高速存在违规收费行为?为此,本报记者专程来到西部沿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展开调查。
走同样里程公路 路费相差15元
梅先生告诉记者,4月4日早上,他开小车从珠海市斗门站进入西部沿海高速公路,到台山市北陡站高速路出口,交费55元;当梅先生傍晚由台山市北陡高速公路入口,走西部沿海高速公路到珠海市斗门站出口时,收费员递出一张打印好的发票为70元。梅先生很纳闷,为何相同的路程来回收费不一样?收费员说,代收珠海进城费15元。
“我是江门的车牌,并没有进入珠海市区,而是准备走江珠高速回江门。”经过交涉后,收费员收取梅先生55元,但当时并没有给他发票。
当梅先生索要发票时,收费员反问:“你要发票干吗?拿回去报销呀?如果需要发票就把小车往前面开出收费通道等一下。”
“我把小车开出收费通道几分钟后,收费员还没有将发票送来。”一肚子火的梅先生说:“我亲自下车走去与收费员论理,她才将两张定额发票递过来。问她为什么不是打印的发票,被告知不能再打印了,发票是真的。”
“如果当天早上我只是从北陡站上高速到斗门站出口下车的话,岂不是白白多交15元了吗?还不知道有多少车主不进珠海市而被高速公路多收进城费。”梅先生气愤地对记者说。
随后,梅先生亲自打电话到位于台山市广海镇的广东西部沿海高速公路营运有限公司投诉,接电话的人解释收费员的做法是对的,更令他纳闷和生气,愤而向本报投诉。
收费虽有依据 处理方法欠妥
当记者来到广东西部沿海高速公路营运有限公司时,该公司主要领导正在开会。随后记者同室外的人员表明身份后,该公司综合部刘琼跃部长从会议室出来,并叫收费部稽查室的两位同志向我们解释梅先生投诉的事件。
收费部稽查室的黄宏伟说:“第二天(4月5日),我亲自给梅先生解释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斗门站代收珠海路桥通行费,确实是按照省物价局、省交通厅和珠海市相关文件规定收取的。我可以拿出相关代收费文件批复,你们也可以去听当天的电话录音和收费员当时的收费画面。”
记者从该公司提供的资料看到,由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交通厅于2006年1月27日联合下发的“关于珠海市委托西部沿海高速公珠海段代收车辆通行费次票问题的批复”中这样写道:同意西部沿海高速公路珠海段珠港、斗门、那洲3个匝道收费站代珠海市单向收取非珠海籍车辆的次票;收费标准为一类车、二类车均为15元。
“斗门站从2006年10月30日起,开始代珠海市单向收取非珠海籍车辆的次票,但自从江珠高速开通之后,我们就意识到一些车主通过斗门站,没有进入珠海市而转走江珠高速,随后就将意见反映到珠海路桥管理处。”收费部黄先生马上拿出珠海市路桥管理处回复的文件。记者看到这份由珠海市路桥管理处于2007年6月15日下发的“关于斗门站代收车辆通行费次票问题的复函”,其中复函写道:为减少与车主的摩擦,解决漏收入珠海路桥费问题,贵公司可采取口头询问的办法,车主说去珠海就收珠海路桥费,说往江珠高速公路就不收珠海路桥费。
若车主不出声 容易交冤枉钱?
“为什么收费员没有问车主是否进入珠海的情况下,就擅自打印包括进入珠海市的路桥费15元的发票呢?”对于记者的疑问,收费部的黄先生这样解释:我们在收费处张贴有温馨提示并写道“没有进入珠海市的车主,交费前请与收费员说明”。(记者还没有到珠海市斗门站证实是否有此条提示)
但这样做也与珠海市路桥管理处文件批复有些不符合呀?对此,收费部的同志并没有回答。
另外,对于车主称为何收费员给手撕的定额发票,而不是打印的发票?收费部的黄先生说,因为小车每通过一次收费通道机器只能打印一次,但车主此前已经通过并且打印费用为70元,收费员后面改收55元时,只能用定额发票。
记者还从该公司调出当天的录像中看到,车主梅先生从收费处驶出到拿回手撕的定额发票,用时大约3分钟。对于那么长时间的操作,黄先生解释,主要是该车主驶离收费通道后,后面还有车辆等着收费,此时当班收费员只能叫附近另外一名收费员帮忙撕开定额发票的包装,加上平时这种发票很少用,所以耗时稍长一些。随后,收费部还拿出一叠定额发票给记者看。
至于车主反映“当班收费员态度不好,还反问车主要发票做什么,拿回去报销吗”一事。对此,该公司综合部刘部长说,该公司要求收费员看到车驶入收费站,就要站立并且微笑、快速地为车主服务,但也不排除极少数收费员一时做不太到位,引起车主的误解。
(本报记者 李华珍 区景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