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诚信示范街、示范店”创建活动正式启动。本报记者 周华东 摄
本报讯 “要依法纳税,守法经营;保证商品质量,不出售假冒伪劣商品……”昨天,在创建“诚信示范街、示范店”活动启动仪式上,商户代表们如是郑重承诺。
据悉,今年3月我市召开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提出在2011年争取成为全国文明城市,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测评体系要求,全国文明城市必须要有两条以上“全国诚信示范街”,为此,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选定了“蓬莱路手机专业街、江华二路建材专业街和新会西隅路电器专业街”作为试点,既是为我市全面推行“诚信兴商”作出示范,也是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打下基础。
据了解,自活动开始日起,市“诚信江门”建设工作指导小组将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试点街商店进行两个月考察,如果评审合格,则授予“诚信示范店”称号。以后每个季度评审一次如果连续两次通过评审,则授予一星级“诚信示范店”,连续4次通过评审将授予二星级,最高为五星。评审将采用升降级制度,如果在复查中不达标,则要降级直至取消示范店称号。如果一条商业街的“诚信示范店”达到总商户数的90%以上,则可以将该商业街评定为诚信示范街。
仪式上,商户代表签订《诚信承诺书》,还承诺要做到:提高服务质量,做到文明经商,礼貌待客;对于国家规定实行“三包”的商品,在规定期内做到有商品质量问题的包退,顾客不满意的包换,使用中损坏的保修;对于需要计量出售的商品,做到器具准确,不短斤少两;不做虚假广告,不夸大商品的作用;虚心接受顾客意见,热情接待顾客投诉;实行明码标价,不虚标高价等等。
(本报记者 林育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