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市民刘先生向本报反映,称其在市区大型连锁药店大参林购买了一盒抗生素药品,回来细看才发现药品包装盒上没有国药准字等字样,怀疑买的是假药。后经记者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经专业人士指引鉴别为真药。
该局流通监管科告诉记者,我国内地产的药品包装上标有国药准字,但新的《进口药品管理办法》规定,香港、澳门地区和台湾省生产的药品向内地销售、使用的,取得《医药产品注册证》即可,因此市民在购买时要懂得鉴别。
市民:包装盒无国药准字
当天上午,刘先生拿着一盒产自香港的安必仙氨苄西林胶囊到本报向记者反映问题,称怀疑大参林药店卖假药。据刘先生介绍,因其女儿患呼吸道感染,他经咨询医生朋友后前往胜利路的大参林药店给女儿买了这种抗生素药品。前一天早上打算给女儿服药时刘先生才发现,这种外包装上显示为香港联邦制药厂有限公司出品的药品包装上,根本没有药品常见的国药准字,因此他怀疑该药是假药。
药监部门:
进口药不必标明国药准字
接到刘先生反映的情况后,记者即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该科的刘科长表示,如果销售药品没有国药准字的话,有三种可能,第一种是假药,第二种是违规的进口药,第三种就是进口药。需要提醒注意的是,进口药品与大陆产的药品不一样,新的《进口药品管理办法》规定,香港、澳门地区和台湾省生产的药品向内地销售、使用的,取得《医药产品注册证》即可,而不必标明国药准字。后在刘科长的指引下,记者看到该药品外包装标有“医药产品注册证号”HC20020002等字样。后经网上查询,证实此证号确实属于香港联邦制药厂有限公司出品的安必仙氨苄西林胶囊。
市食药局流通监管科表示,一般来说,市民对国药准字比较熟悉,但对进口药品的管理不是那么清楚,以致引起误会。该科经常对市区药店进行检查监督,市区有人卖假药或违规销售药品的可能性不大。不过为安全起见,建议市民都到正规的药店买药更可靠,发现药品可疑时,应立即向监管部门举报。
(本报记者 谭月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