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远航
按照省委、市委关于“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学习讨论活动的部署,结合我市纪检监察工作实际,深入开展了相关调研活动,对在新一轮思想大解放中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示范带头作用这个主题,从理论到实践上都有一些新的认识。
一、从历史和发展两个方面深刻认识进一步解放思想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从人类的历史长河来看,社会的每一次重大进步,必定是一次思想大解放的结果,因此,思想观念只有不断地解放与创新,工作才能谋求更好更快地发展。
首先,解放思想是摆脱封建思想禁锢的必然选择。封建中国一直是“人治”社会,具有专制、保守、封闭特点的封建帝皇术就是其统治的文化思想。这种封建思想经过几千年的积累,对中国人的影响已经深入到骨子里、血液中,成为妨碍我国现代文明发展的原因之一。这决定了我们必须不断通过解放思想来克服封建思想所带来的专制、保守和封闭的倾向,才能不断发展,推动社会的进步,这是一个经过中国历史实践反复检验的社会发展规律。
其次,解放思想是党和国家扫除障碍,引领社会发展的重要法宝。建党80多年来,从战争年代到建国时期再到改革开放,从革命党到执政党,解放思想一直贯穿着中共奋斗史和社会主义建设史。“文革”劫后,30年来中国经济社会能够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正是因为邓小平等国家领导人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破除“两个凡是”错误方针的思想箍咒,实行了改革开放。
再次,不断解放思想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的内在要求。从整个人类社会历史进程看,生产力始终是促进人类社会向前发展的最终决定性因素。生产力的发展决定着生产关系以及上层建筑的变化方向和发展趋势,从而最终决定着人类社会的整个历史发展进程。改革开放30年史,是思想解放30年史,也是生产力解放和发展30年史。随着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长期积累的结构性矛盾和粗放型发展方式、区域(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等问题严重阻碍了经济社会的发展。种种问题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摆脱种种偏离以人为本的思想观念和习惯,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发展生产力,否则就会阻碍社会的发展。
二、客观、清醒地认识和分析当前我市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还存在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
近几年来,在上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市委、市政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市经济社会步入科学发展轨道。经济发展跃上新台阶,2007年GDP突破1000亿元,人均生产总值超过2.6万元,滨江大道等重大项目建设取得新突破,新农村建设取得新进步,生态环境建设取得新成效,民主法治社会保持稳定发展,这与一支具备优秀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的党员干部队伍是分不开的。然而,因受到守旧思想观念的影响,我市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在进一步解放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过程中依然存在不少问题,比较突出的有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部分领导干部思想观念还不够解放,服务发展理念亟待加强。主要存在“小富则安、小进即满”,“怕难畏难、怕负责任”,“墨守成规、因循守旧”,“侧重眼前,缺乏长远”等四种思想观念。未能从守旧的思想观念中解放出来,思想观念停留在“计划经济”的定势思维中。
(二)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依然乏力,违纪违法现象时有发生。近几年来,我市在规范权力运行机制上也进行了一些探索,但总体效果还不是很明显。在权力运行的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我市一些部门及个别党员干部“前腐后继”,触上了违纪违法的雷线。
(三)政策制度执行不力,规避法律法规成为“现象”。政策制度得不到落实,法律法规得不到遵守,导致游离于相关法律法规之外的“潜规则”的出现。这些“潜规则”背离了正义观念和国家的制度规定,使人们把不正常的事当做正常的来看待,颠倒是非观、荣辱观,消解着现代社会应有的民主、法治、公平、人道、规范等基本理念,败坏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影响了经济和社会的科学发展。
(四)制度建设尚未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有待完善。这几年来,我市围绕惩防体系的建设,各地各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制定了不少规章制度。但从整体来看,反腐倡廉制度依然没有健全,还有薄弱环节。一个是对基本制度的贯彻、制订和落实力度不够。另一个是部门与部门之间制度与机制建设的关联性不强,未能形成一张环环相扣,紧密连接的“拒腐防变之网”。
三、不断创新纪检监察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市委书记陈继兴同志在市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上,向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提出,要带头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扎实推进具有江门特色的开放、动态、创新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全市掀起新一轮思想大解放、努力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提供坚强保证。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如何按照市委的要求,在解放思想上有所作为,我认为重点要在四个“坚持”、四个“关系”上下功夫:
(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处理好履行职责与服务的关系。
要积极主动服务。现阶段,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要主动重点抓好六项工作:一是完善具有江门特色的开放、动态、创新的惩防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源头治腐工作;二是加快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大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三是认真履行对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确保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和部署得到落实;四是积极开展纠风和专项治理工作,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江门社会和谐稳定;五是加大查办大案要案工作力度,坚决惩治腐败;六是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依法监督、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要以人为本服务。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也是解放的出发点、归宿点。纪检监察机关应把民生问题放在首位,把“人民群众的幸福度”作为衡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尺度,紧紧抓住土地征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公共安全等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要改进方法服务。政策尺度的宽与严,工作节奏的快与慢,时机把握的早与晚,分寸掌握的紧与松,对我们事业的成与败有直接的影响。推行一项反腐败工作措施,必须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把发展的速度、工作的力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结合起来,立足实际,把握时机,稳妥推进。
(二)坚持反腐倡廉的方针,处理好惩治和预防的关系。
要始终坚持惩防并举。要把工作思路切实转变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上来,建立健全科学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评体系,不仅要看一个地方或部门查了多少案,也要看对可能发案的隐患采取防治措施有多少;不仅要看一个地方或部门建了多少章,立了多少制,更要看这些制度执行和落实的实际效果。
要善于做到以惩促防。惩治有力,才能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威慑力。惩治和预防,两者
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有机统一于反腐败斗争中。有效预防必须以案件查办为重要的基础,只有结合案件查办,才能更好地查漏补缺,才能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因此要在发挥办案治本功能上下工夫,真正做到以案促建,以案促防,以案促教。
要着力强化制度防范。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核心,就是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制度建设。要抓住权力运行的关节点,着力完善监控机制。要进一步明确派驻机构的工作职责和重点,创新派驻机构管理的机制体制,科学规范驻在部门的工作程序,有针对性地建立完善防范措施。
要创新预防机制。要利用利益机制引导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价值取向,积极探索与权力运行相配套的激励机制,从政治、经济、法律、技术等方面探索实行廉政公积金制度的可行性,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公务员廉政保证金激励机制、公务消费卡管理机制,促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廉洁从政。
(三)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创造性处理查处与保护的关系。
要强化震慑作用,始终保持查办案件力度。严肃执纪执法,严惩腐败行为,才能有效遏制腐败滋生蔓延的势头,提高人民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同时,要树立惩处也是保护的观念。查处少数,以儆效尤,是为了设置警戒线,明确是非界限,教育和保护大多数,达到查处一案、治理一线、教育一片的效果。
要更新观念,注重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要敢于克服陈旧习惯思维的束缚,敢于改革不合时宜的体制制度,敢于打破因循守旧的做法,勇当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的先锋。要坚决支持保护鼓励一心干事业、真心为群众的干部,实事求是地为受到错告、诬告的同志澄清是非。要历史地看待、辩证地分析干部队伍中存在的问题,严格区分一般错误和违纪违法的界限、工作方式方法不规范和违纪违法的界限,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出现的失误和违纪违法的界限,探索建立一种允许在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错误、失误和不规范的宽容机制,在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的同时,对勇于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创新而出现失误的同志,只要是一心为公、个人没有以权谋私的,在执行纪律上要坚持宽严相济的原则和“治病救人”的宗旨。
(四)坚持履行组织协调的职责,处理好内力与外力的关系。
要为党委决策和部署反腐败工作当好参谋助手。对党委反腐倡廉的统一部署,纪委要积极开展组织协调和抓落实的工作。对属于党委负责的事情,要当好参谋和助手;对属于纪委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要敢于负责,真正做到“到位”但不“越位”。
要充分调动各职能部门的力量,形成反腐败合力。纪委要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需要不断改进组织协调的方式方法,从全局出发研究部署工作,充分发挥“支点”作用,调动好各方力量。由纪委牵头的事项,要全力负起责任,大胆组织协调;由地方和部门牵头主抓的工作,要积极支持和参与;由有关职能部门承担的日常工作,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要妥善处理好与职能部门的关系,做到既统揽,又不包揽。
要不断创新组织协调的体制机制。要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反腐倡廉各项任务分解落实给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党委、政府领导同志,通过层层落实责任,形成全党齐抓共管反腐败工作的合力。要制定组织协调的具体规定,使组织协调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真正形成上下贯通、左右协调、运转有效的工作机制。(此文较原文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