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台山市环保局根据群众举报,在台山市三合镇查处一家以工业废塑料边角余料和生活废塑料为原材料加工塑料粒的企业。这家企业在没有履行环保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就擅自开工建厂,未落实废水、废气治理设施就擅自投入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给周边环境带来污染,引起当地群众不满。
部分企业环保意识淡薄
记者在采访台山市环保局的相关股室负责人时了解到,类似三合镇这家企业在环保方面属于“未批先建”或“上车不补票”情况的,在台山并不少见。目前,在台山市的工矿企业中逾三成企业存在以上违法行为,第三产业中的饮食、娱乐、服务业等也存在未履行环保审批手续就擅自建厂或擅自生产的行为。
台山市为何出现逾三成企业存在“未批先建”的情况,这位负责人分析,主要有以下几种原因:一是企业环保意识淡薄,对环保认识不到位——“只管赚钱,不管环保”;二是一些建设单位存在侥幸心理,知法犯法;三是台山市对企业管理的相关部门未形成部门联动机制,对企业缺乏有效的联动监督;四是各镇招商指导不到位,误导一些投资者以为企业可“未批先建”;五是环保部门执法力度还不够,执法人员不足,令一些企业成为“漏网之鱼”。
如何处理“未批先建”?
那么,“未批先建”的企业将受到怎样的处理呢?这位负责人介绍说,按相关规定,环保部门对违法企业要求立即停止建设(或生产),并提出相关的限期整改措施,责令企业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完善相关手续。对逾期仍未落实整改措施的企业,环保部门将给予罚款处理。
针对台山市企业存在的“未批先建”现象,环保部门提醒:企业必须加强环保意识,在准备筹建某个项目时,应及时到环保部门咨询,让环保部门充分了解拟建项目情况,指导企业办理环保相关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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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拟建项目前
须到环保部门咨询
根据有关规定,项目投资者拟建某个项目之前,须到环保部门咨询如下情况:1、该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环保产业政策;2、审批权限在哪一级环保部门;3、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时需提供哪些资料;4、该类项目国家是如何分类管理的,需编制或填写哪类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即报告书或报告表或登记表);5、项目在建设或投产之前需履行哪些环保报批手续等等。 (本报记者 严建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