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新学期开学初,台山市教育局颁布了《台山市教育系统师德建设制度》和《台山市2008年师德教育活动方案》,组织学校贯彻落实,大力推进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目前,该项工作正有条不紊地进行,并收到了良好效果。
据了解,《台山市教育系统师德建设制度》分为师德规范、师德建设和师德考核三大部分。师德规范要求教师自觉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弘扬“台山人精神”,为台山教育做贡献;以良好的教风和师德风范言传身教,为人师表;以认真的敬业精神、负责的工作态度、严谨的工作作风,高尚的道德行为等特有的人格魅力成为学生的楷模。师德考核由学校每年组织一次,根据年度教学质量、学生评价和师德建设领导小组考核评价,对每个教师进行评价,按评分确定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作为晋升和职称评定的依据。台山市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每年评选若干师德标兵,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为了规范师德建设领导小组考核评价工作,《台山市师德考核评分细则》伴随《台山市教育系统师德建设制度》出台。台山市教育局还制定《台山市2008年师德教育活动方案》,对全年工作作了安排。
(区景常 朱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