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政绩考核,属绩效管理中一个特殊范畴,由于它的考评对象特殊——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考核的内容特殊——工作政绩,且其考核的结果不仅关系到某个干部个人的仕途,甚至关系到一个地区、一个单位的风气和发展,其工作难度和重要性远远超过一般的绩效考核。
一、扩大考核主体——内部评估与外部评估相结合,强化社会监督。
对各级干部的考核重点应听取干部服务对象的意见,这将有利于改善机关干部的工作作风,使各级干部由眼睛向上改为眼睛向下,少跑领导办公室,多下基层办实事,提高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打造服务型机关。
二、完善考核体系——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综合评价指标。
对干部政绩正确评估,前提是构建有效可行的指标体系,核心是制定科学合理的考评评价标准。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理论认为:一个比较成功的考核体系的设计,应具备以下六个原则:与考评对象同质的原则、可考性原则、普通性原则、独立性原则、完备性原则和结构性原则。
三、规范考核程序——用法律和制度保证考核的严肃性、真实性。
通过完善政策和立法使我国干部绩效评估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道路,如在省、市两级政府统计机构建立专门的执法检查机构,专司检查职责,开展经常性的统计执法检查,对夸大成绩、虚报数字的各级干部及工作人员,给予纪律、行政处理,触犯法律的要给予法律上的严惩,同时应该加快制度创新步伐,建立一套适合我国行政体制、干部体制的干部考核告知制度、领导个人公开述职制度和政绩公示制度,建立领导干部诚信档案。
四、发挥考核的综合效能——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对干部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除应落实对干部个人的奖惩外,更应着眼于对干部队伍整体行为方向的正确导向,执政能力的提升,管理水平的提高。要提高考核工作的科学性、真实性,力争考核结果客观公正,使得到奖励和重用的干部真正是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脚踏实地为老百姓办了实事,办了好事,受老百姓拥护的能人。并通过适当的方式,从关心爱护干部的角度,及时向干部本人反馈,帮助干部认识不足,从而不断改进工作,提高管理水平,使整个干部队伍通过考核有一个新的面貌和提升。
(作者单位:江门市广播电视大学 杨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