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写/本报记者 刘楹冉 图/资料图片
核心提示
深圳、东莞等地“贵卖”者要求开发商补差额的现象频见诸于报端,近日江门也发现一案。我市一市民因在房价高点买入某楼盘一套单元,近来该楼盘频频大幅降价,于是深感利益受损,于是以“贪新恋旧”为网名在网上发帖,号召所有在较高价位的业主联合起来,讨伐该楼盘这种对老业主不负责任的行为。此帖一出,即引来诸多争议,不但未得到响应,反而引来“板砖”不断。
近日,记者在我市某网站上发现一个《关于目前XXX降价事件高价业主应对策略》的帖子,网名为“贪新恋旧”发帖声称,该楼盘价格较前一个阶段的销售价格有较大幅度的下降,目前所知已经下调超过25%。鉴于此情况,希望在较高价位的业主都相互转告,积极参与,组织维权团队,讨伐该楼盘这种对老业主的不负责任行为。“贪新恋旧”随即补充说,短短几个月就失去了几万、十几万,很痛心。当初售楼部小姐承诺房价不会降,现在房价降了,对于之前高价买房的业主,应该给予补偿。他希望在他的房屋交付时即2008年10月止,类似的同等户型、楼层的最低价,与他所购房价格的差额,由开发商以各种能接受的方式补偿,如免物业费、送停车位、或免其它费用的方式。
此帖一出,即引来众人关注,仅仅数日,即有2500多人阅览此帖,近百人跟帖回复。令发帖者“贪新恋旧”始料不及的是,支持者寡,推墙者众,他的号召不但未得到广泛响应,反而被网友们扔来的“板砖”砸得“头破血流”。除了个别网友表示“同情楼主,支持楼主维权”,或者不痛不痒地说句“楼价太高了,是要降了”之外,其余绝大多数网友均表示“玩游戏就要遵守游戏规则”,买贵了自认倒霉。
一些网友学着“贪新恋旧”发帖的口吻,把原帖中的“某楼盘”改为“猪肉”、“股票”、“摩托车”、“魔兽世界点卡”等价格下跌,戏称要求集体讨伐“档主”、“证券交易所”、“卖车的”、“游戏公司”等的不负责任行为。网友傻B说,之前全国房价处处疯涨,现在全国房价处处疯跌,该楼盘只是遵循市场经济,要怪就怪自己没投资眼光。
网友“成年震”说,所谓经纪人多“大话”,他们的话你也相信?怨只能怨你自己了。网友“风云”反问发帖者:“试问,你低价买的房,如果涨价了,发展商会要求你补差价吗?”网友“whygo”甚至直言发帖者“很傻很天真”,网友“傻B”更是言辞刻薄地说:“楼主很‘阿娇’”。
起始,遭遇网友的不支持,楼主即发帖者“贪新恋旧”争辩说:“竞争还不够激烈,电器卖场不是早就有多长时间内降价退还差价的吗? 这里还是有思维方式的问题,房子采用这样的方式,也是早晚的事情。”之后,“贪新恋旧”又以3月1日深圳万科第五园低价馈赠原购买毛坯房客户精装修为例,又转贴“深圳某楼盘全额补偿买‘贵房’业主的新闻,来支撑自己要求开发商补偿有理。随后网友继续一致认为“大家都不帮你,法律上又不支持你”,楼主大概也显得很无奈。此后未见有跟帖与网友继续进行争辩。
记者通过发帖网站负责人等多个渠道,试图直接联系到发帖者“贪新恋旧”,均未果。
随后,记者联系了该楼盘有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需要进一步了解情况并集体研究后再做答复。
律师说法
广东东方大卫律师事务所、江门市房地产中介协会秘书长索茂军:
作为一种市场买卖行为,合同一旦签订,就已生效,消费者即使通过诉讼也没有法律依据作支持。从另一方面说,企业有自主决定产品市场价格的权利,由于市场因素对房屋价格作出调整是不违法的,开发商没有义务做出补偿。即使某些开发商对消费者进行不同形式的补偿,也是出于自身形象或经营策略的需要而做出的考虑,并非开发商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