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08年江门市区路桥通行费(年费)与车辆养路费统缴期将于今年4月10日结束,距离截止日仅有10来天时间。记者昨天从征稽部门了解到,截至昨天,仍有少量车主未缴纳养路费。征稽部门提醒广大车主,在2008年4月10日前缴纳全年养路费的,一年按10个月计征,即可免收2个月的养路费。逾期的按12个月计征并按规定每日加收5‰的滞纳金和处以相应的罚款。
3分钟内便可完成缴费
目前,我市共有近18万辆汽车,其中蓬江、江海就有6万多辆。为了方便车主缴费,市公路局完善各征费大厅配套设施,如设置了电子排队叫号、电脑联网刷卡等系统,收费员业务熟练,只要车主缴费资料齐全,不到3分钟便可完成缴费。
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2008年江门市区路桥通行费(年费)与车辆养路费一并征收,征收标准与去年相同。货车养路费按170元/吨/月,客车按200元/吨/月计征,(汽车的公路规费征费吨位和缴费金额、可登录公路征稽网http://www.gdylf.com和江门邮政网http://jiangmen.183.gd.cn查询)。路桥通行费(年票)收费标准则按车型类别一次性缴纳全年通行费。
多种缴费方式供车主选择
市征稽部门推出多种缴费方式供车主选择。
到征稽所缴费:根据规定,征稽所缴费不收取现金,车主可持带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刷卡缴费;农行存折(个人结算帐户)和存折开户身份证缴费;支票缴费,车主可在每月25日前到车籍地征稽所办理支票缴费登记手续。此外,属江门市蓬江、江海、新会三区的汽车车主(缴费义务人)可到江门市区、新会区任一征稽所缴费,鹤山、开平、恩平、台山籍的车主(缴费义务人)需到当地征稽所缴费。
自动扣款缴费:江门市蓬江、江海、新会三区的车主也可征稽所签约银行自动扣款。只要车主在当地征稽所填写《公路规费自动扣款申请表》并提供行驶证、身份证、农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以后每年统缴期或每月月缴期扣次年或次月的公路规费,征稽所用邮政速递(邮资自付)或平信免费将票证寄给车主。
邮政代收代缴:今年起,市邮政局与市公路局实现联网代收规费,车主可持现金和行驶证在车籍地各邮政营业网点办理该车正常缴费手续(邮资自付),选择这种方式缴纳养路费的必须是在征稽所入籍且无欠费和车主资料无变更的本市牌照汽车。
拖欠养路费将收取滞纳金
市公路局收费科负责人特别提醒广大车主,车辆过户、转籍或报废,必须在10日内持双方有关证明文件到车籍地征稽所办理养路费变更手续,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该负责人同时强调,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燃油税正式实施前切实加强和规范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广东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养路费缴讫凭证和收讫标志,必须随车携带,以备查验;对漏缴和拖欠养路费的,将依法追缴(含2007年欠缴养路费)并收取滞纳金和罚款,对恶意拖欠、数额较大、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希望车主自觉缴费。(本报记者 余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