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26日,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巡视员高党生带领调研组到我市,开展“破解老龄工作难题”专题调研活动。经过细致详尽的调研,省调研组对我市的老龄工作现状表示满意。
据悉,这次调研的内容包括:老龄事业规划与经费投入情况;养老、医疗、为老服务等老年社会保障情况;为老服务设施建设情况;老年优待政策落实情况;老年权益保障情况;基层老年群众组织建设及发挥作用情况等。市民政、卫生、财政、劳动等部门参加了相关座谈会,并报告有关情况。
据了解,我市现有60岁以上老人54万多人,占总人口13.28%,1989年我市就进入了老龄型城市。目前,全市敬老优待年龄都统一降到60周岁,特别是2006年出台的《江门市区敬老优待办法》规定了“七免三半价”的优惠政策,并且有六项优待扩大到外地在江老年人。我市现有法律援助机构8个,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老人,一律免费给予援助。据统计,全市每年为近1万名老人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另外,各市、区百岁以上老人都能享受到政府发放的100至200元的长寿补助金,离退休人员养老金都能按时足额发放,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老年人全部纳入低保范围。
在养老工作方面,我市着重抓好公办福利机构的建设,逐步推开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据悉,目前我市共有公办养老机构81间,设立在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点8个,服务对象140个,覆盖人口达到28万人。仅2006年,我市就在蓬江区潮连街道办、仓后街道办范罗冈社区和新会区会街道办菱东社区开展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为散居社区的老人特别是“三无”孤寡老人提供周全、优质服务,促进了老人身心健康,提高了社区文明程度,受到群众的欢迎。 (本报记者 梁绮桦 实习生 陈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