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组织对村、社区“两委”成员的民主评议?
答:实施换届选举前,各镇(街)要组织党员、村(居)民评议“两委”成员。评议时,由“两委”成员作述职报告,村(居)民或村(居)民代表围绕政策水平、工作态度、工作方法、办事效率、工作成绩、团结协作、群众关系、公道廉洁等内容,对“两委”成员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应在选举日前及时张贴公布。
对现任村、社区“两委”干部的离任审计有何规定?
《中共江门市委办公室、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全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江办发〔2008〕3号)规定,各镇(街)要组织专业审计队伍,对现任村、社区“两委”成员任职期间的财务收支、集体资产情况进行全面审计。离任审计工作必须在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前完成,审计结果经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审查通过后,在选举日前张榜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