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一位李女士向记者投诉说,她去年在市区北街某照相馆拍照,今年3月3日,到该照相馆拷贝以前拍过的照片的底片,但是,相馆告知要收取2元的拷贝费,该位女士纳闷:在照相馆拷贝自己的相底还要收取“拷贝费”?
李女士:收费十分不合理
据李女士介绍,去年4月2日,她在北街某照相馆拍照,以后也曾多次在这家相馆拍照。今年3月3日,她到该照相馆拷贝以前拍过的照片的底片,但是,相馆收取2元的拷贝费。李女士纳闷,在照相馆拷贝自己的照片还要收取拷贝费?在拍照和冲洗时已经交过费,照相馆以所谓的“拷贝费”为由变相对顾客收费十分不合理。她认为照相馆有为客户提供相底的义务。
照相馆老板:顾客所付费用只包含冲洗费
对此,该照相馆的老板陈先生解释说,李女士已经多次来拷贝相底,他们也多次免费为她提供拷贝。3月3日,李女士并没有提供相馆曾给她的相底号码,因为找寻相底较为麻烦,就要求收费了。陈先生进一步解释说,一般情况下是不会把加工修饰过的相底拷贝给客户,这是他们的行规。他表示,顾客的相底用他的技术处理过后,自己付出了劳动,对相底有自己的保护权,他可以把没有处理过的相底拷贝给顾客,但是一般不会拷贝处理过的相底,因为顾客所付的费用只包含冲洗费。
律师:收费无依据
针对这一问题,广东永泽律师事务所衡森飙律师告诉记者,照相馆收取的“拷贝费”并没有明确的依据,收费欠合理。顾客付出的费用其实应该包含了对拍照、相底的加工以及冲洗等费用,所谓的“顾客所付的费用只包含冲洗费”只是相馆的老板单方面的解释。顾客的相底经过相馆修饰、加工后,并不属于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不管相底有没有经过加工,相底的所有权都归顾客所有。此外,如果未经过顾客的同意,私自用于商业用途的话则侵害了顾客的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 赵可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