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此后他总是让陶桃点菜,只要是陶桃不爱吃的东西他绝对连正眼都不看。陶桃吃饭的时候,他总是在一边看着她,殷勤地给她夹菜替她把鱼刺小心剔去,他自己几乎不吃什么东西。到了陶桃离开海口去北京读书前夕,那个广东男人已经学会了吃辣,还有猪肉炖粉条子。
如今想起来,已是恍若隔世。
郑达磊大口喝着嘉士伯啤酒,把那碟苦瓜咬得脆响。陶桃说过几次她不吃苦瓜,但郑达磊从来没有记住过。陶桃点的那份尖椒牛柳,他连碰也不碰。
陶桃很想给郑达磊夹一筷子牛肉,她提醒他说,这是用啤酒喂的牛肉,真是好鲜嫩的,但她的手刚伸出去,又悄悄缩了回来。她看见了自己那双没有涂指甲油的手,黯淡无光的手指在郑达磊眼前晃动,就像一双未涂眼影的眼睛,无精打采而惨不忍睹。
陶桃喝菊花茶,茶浅了,她点头叫过服务生添茶,她不想自己动手。陶桃夹菜,只能夹自己眼面前的那点儿,她不想把手臂伸长,让邻座的人瞥见那一个个敷衍了事的手指。那么她这一身精心配置的服装,岂不是功亏一篑了。天衣虽无缝,但哪怕只露一根线头,便是全线崩溃。
陶桃这才发现没涂指甲油的手竟然如此不好使,她就像一个没有手的人了。
陶桃垂着双手枯坐,身子也变得僵直。她觉得周围人的目光全都在注视着她的手指,脸上露出不屑的讪笑。 (195)
张抗抗(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