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近日从开平市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动员会上获悉,从3月17日起,污染源普查工作进入第二阶段——入户普查。
会议对入户普查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第一,开平各镇(街)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加强工作协调,分管领导必须亲临现场调查研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第二,开平市污普办要严格按照国家、省统一的工作规程和技术规范,掌握进度,组织好现场调查,严格技术把关,强化审核,做好质量控制工作,确保普查数据的真实可靠。第三,广大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要克服困难,努力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依法开展普查,恪守职业道德,履行对普查对象的保密义务,坚决抵制普查工作中的违法行为。第四,社会各界和广大普查对象要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普查,如实填报普查资料,拒绝虚报、瞒报、拒报行为。 (本报记者 伍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