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慈善晚会上,众多海外侨胞、港澳乡亲踊跃捐款。
资料图片 苏占宁 摄
本报讯 记者日前从市外事侨务局获悉,经过各级政府和侨务部门两年多的努力,我市侨捐项目监管制度全面建立,维护了捐赠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激发了海外乡亲慈善捐赠的热情,去年全市接受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捐赠超过1亿港元。
改革开放以来,广大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慷慨解囊,捐资赠物,兴办各类社会公益项目,造福桑梓,取得了显著成就。捐建项目包括学校、医院、敬老院、幼儿园、桥梁、道路、自来水、工农业生产设备和各类福利基金等。这些捐赠项目,有力促进了我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一直以来,我市高度重视管理好华侨捐赠财产,把它作为维护侨益的大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来抓,坚持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制订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加强对捐赠项目的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保养维护好捐赠项目,充分发挥其社会效益,受到广大侨胞好评。
据介绍,我市今后将继续加大侨捐项目监督管理工作力度,落实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把侨捐项目管理工作纳入年度总结和评比范围,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受赠单位和职能部门职责,重点监督检查受赠单位对侨捐项目的建设、管理使用、维护保养的情况。
(本报记者 董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