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3月15日电 广州“3·13”爆炸事故原因初步查明,为事故车辆装载的“圆形塑料击发帽”(用于玩具枪)在转卸过程中碰撞发生爆炸所导致。事故造成的7名死亡者中已有4人的身份初步确认,均为来自湖南的打工人员。
经公安机关现场勘验和调查,发现现场爆炸中心有两辆损坏严重的拖挂车残骸,一辆车牌为赣J49571(属江西萍乡市神州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集装箱运输分公司),另一辆车牌为湘M03397(属湖南永州市联运有限公司)。
公安机关初步认定赣J49571拖挂车在将装载的“圆形塑料击发帽”转卸到湘M03397拖挂车过程中发生碰撞,引起爆炸,基本排除人为破坏因素。因车主和货主及其他相关人员还未完全调查清楚,事故的勘验和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
7名死者中,有4人的身份得到初步确认,其中3人为赣J49571车司乘人员雇请的搬运工,分别是马忠保(湖南隆回县人)、唐家村(湖南隆回县人)、陈显平(湖南新邵县人),1人为事故发生地附近一工地饭堂的工人全帮雄(湖南怀化人),经反复搜查未发现新的死亡人员。
事件 13日15时40分左右,在广深公路宏康东筑小区东侧的通道上,两台加长大卡车在装运货物时发生爆炸并引起火灾。爆炸导致7人死亡,6人受伤需入院治疗,其中2人伤势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