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些商家为牟取暴利,不惜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给消费者造成巨大损失。图中的3灌饮料,只有一灌是真正的红牛维他命饮料。
恩平市消委会沙湖投诉站
以“群众利益无小事”为出发点
近年来,恩平市消委会沙湖投诉站以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要务,以“群众利益无小事”为出发点,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在宣传《消法》和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2006年,沙湖投诉站还被评为江门市维权先进单位,获得了群众好评。
常怀“四心”解民忧
沙湖投诉站作为恩平市消委会基层的派出机构,始终重视消费维权工作的开展,在处理日常消费投诉中做到了“接待消费者热心,调查取证细心,遇到难题耐心,为消费者办事诚心”,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公平、公正、合情、合理地调解消费纠纷,充分尊重当事人的人格尊严和权利,平等对待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依法公正地处理每一宗投诉。
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消费观
沙湖投诉站通过日常工作让广大群众和消费者了解消委会的职能,并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为经营者和消费者、群众派发《消法》宣传资料,从而引导、教育群众、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逐步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同时,为进一步巩固“红盾服务维权进社区(农村)工作”取得的成效,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和投诉站的服务职能,全心全意为广大人民服务。
加强队伍建设
沙湖投诉站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努力树立“乐于奉献、公正无私、热情服务、扎实高效”的社会形象。首先,以努力营造一个健康的消费环境为该站工作人员的目标。其次,该站要求工作人员都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来做好消费维权工作。第三、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并鼓励该站工作人员利用业余时间重点加强《消法》、《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为工商所提供线索和案源
如何将消费维权和执法办案有机结合起来,一直以来是沙湖投诉站思考的问题。该站在受理消费者投诉过程中,还注重经营者是否有制假、售假以及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在调解消费纠纷的同时又为工商所执法办案提供线索和案源,有利于加大打击违法经营的力度,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007年,沙湖投诉站以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要务,以“群众利益无小事”为出发点,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消法知识,不断提高消保水平和调解能力,更好地为广大群众和消费者服务;加强《消法》的宣传,积极参与“3.15”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加强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的力度,力争高效快捷受理各类消费投诉案件。 (本报记者 王平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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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应如何投诉?
一些消费者在购买了假冒伪劣商品后不知如何进行投诉,到哪里投诉,或者在投诉过程中因证据不足等原因败诉。
《消法》中明确赋予了消费者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索赔权、结社权、知识获得权、人格尊重权、监督等九大权利。下面就如何投诉,向广大消费者介绍几点。
首先,消费者要学法、懂法、知法。
第二,为投诉提供充分证据。购物发票、保修卡、合格证、说明书、信誉卡等这些都是具有说服力的证据。因此,消费者购买商品时,应向经营者及时索取,这也是经营者必须提供的。如果是在接受服务时发生的损害行为,投诉还要有证人的书面证明材料、收费收据等,必要时还可以请证人一同参与。如果是因为商品的质量问题而引起了人身、财产损失,要带有受害者病历和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等。
第三,注重投诉时间。现在大部分的经营者为吸引顾客,在所售的商品中都规定了“三包期”,拖延投诉时间会导致超过诉讼期限,投诉人的利益就会受损失。
第四,注意投诉效果。如果消费者在购买了商品后,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应先向经销商反映情况,大多数经营者还是能够为用户着想的。如果经销商蛮横无理,不予理睬,就应向当地消协、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进行投诉。
第五,重视检验,有些商品从外观是很难确定其质量问题的,发生这种争议时,消费者就应在投诉前或投诉时,请具有权威性的质量技术监督检验部门进行鉴定。下列一些情况就不属于投诉范围:购买商品用于生产和销售的投诉;企业之间的经济纠纷的投诉;提供不出被投诉者的姓名、地址和必要的证据的投诉;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已经受理过的投诉,以及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投诉。同时,投诉要实事求是,索赔有度,不要夸大其词,也不能隐瞒自己在使用方面存在的不当,本着实事求是、公正合理的原则,提出自己的合理要求,只有这样,投诉才能达到满意效果。 (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