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日前从新会区消费者委员会获悉,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前夕,该会公布了最新的“消费者满意单位”名单。该区会城富丽华家电灯饰城、大洋电器有限公司、城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37家企业获该区“消费者满意单位”和“房地产行业诚信单位”称号。
据了解,根据该区“消费者满意单位”、“房地产行业诚信单位”实行一年一复查考核的原则,该会对申报的企业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复查考核的结果表明,大部分企业都能依法规范本企业的经营行为,完善经营服务机制,加强服务质量管理,完善售后服务措施,严格履行《消法》、《部分商品“三包”规定》等法律法规,能做到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此次调查结果显示,新会区会城富丽华家电灯饰城、大洋电器有限公司、大富珠宝金行等34家企业荣获区“消费者满意单位”;运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城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村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荣获区“房地产行业诚信单位”称号。此外经研究决定,有6家企业被取消新会区“消费者满意单位”的称号。 (宁园 屈瑶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