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何时可以拿到国土证?”、“买地用地需要注意什么问题?”、“最近国家土地政策有什么新变化?”……面对台资企业负责人的提问,市国土部门的工作人员耐心地一一答复,这是记者日前在我市举行的台资企业咨询土地政策座谈会上见到的热闹场景。
由于用地纠纷涉诉等原因,我市部分台资企业面临长期实际使用土地而无法办理取得相关权证等历史遗留问题。座谈会上,与会台商、台资企业代表们畅所欲言,提出了许多实际问题,特别是与企业发展直接相关的具体困难。市国土资源部门现场给予了解答,对无法现场解决的问题提出了研究解决的途径,并就台资企业普遍关心的土地政策及相关的政策法规作了有针对性的讲解。
据介绍,近年来,国家不断出台严格的土地管理措施,既是对土地资源重视保护,也是对投资者负责。市政府为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采取了积极措施,例如清理闲置土地,盘活存量土地,鼓励引进占地少、产出高、科技含量高的项目,鼓励企业建设多层厂房,在原厂区空闲地内增建厂房,提高土地利用率等。对产出低、浪费土地的企业也采取了限制措施,例如征收土地使用税,对闲置土地要收回土地使用权和征收闲置费等等。(本报记者 董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