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述人:李先生
维权结果:市民李先生一家在某酒家摆喜筵,应获的服务却未能得到,经过诉诸市消委会、法院,最后,获赔5000元。
维权经过:2007年5月26日,我帮儿子在江门某酒家摆结婚喜筵25席,共花费32200元。我们选择的是该酒家提供的每席1288元的喜筵套餐,当时,该酒家承诺这种套餐包括免费提供整个喜筵现场的录像摄制,可是,一个月后,该酒家并没有给我们喜筵现场的录像,几次咨询,都说还在制作当中。又过了一个月,该酒家的负责人打电话告知我,说由于电脑出现问题,无法制作影带。一生只有一次的结婚喜筵现场由于酒家的失误而无法保存下来,那是多遗憾的事情啊。酒家负责人的一句“对不起”不能让我们满意,于是向酒家索赔。
我把上述情况写成材料交到市消委会,要求给予我一个公道。市消委会很快让该酒家的部长和我交涉。酒家提出,赔偿我一桌酒席的钱当作他们失误的补偿。我不接受,一桌酒席实在难抵那珍贵的录像。况且,该酒家的服务态度十分恶劣,这让我下定决心一定要将此事诉诸市消委会,投诉该酒家的侵权行为。
这里,我不得不提起我这次在该酒家摆喜筵时遭遇的另一桩事情。我们摆完喜酒后结账,酒家要求一定要付现金。若在摆酒之前酒家告知我们酒宴要付现金,我是同意的,但是,那天我刚好没带足现金,就提出用信用卡支付。该酒家的答复却很强硬,表示一定要现金。无论我提出什么样的方法,比如把我的身份证、银行卡先押在这里,第二天一早就送现金过来,他们都不答应。这不是强人所难吗?其实,我是这家酒家的熟客,每天都在这里喝茶,如今,我又将儿子的喜筵选择在这里置办,可以我是信赖他们的,但他们一点都不为消费者着想,逼要现金,让我在那么多亲朋好友面前出丑,让我十分懊恼。
消委会的调解,并未解决我和该酒家的纠纷,于是,我就把该酒家告上了法庭。最后,还是该酒家理亏,他们提出庭外解决,赔偿5000元。
其实,我也不是想要多少钱,因为在诉诸法院的过程中,我就差不多花掉了赔偿金的一半了,但是,我一定要讨回个公道,维护自己的利益,也让不法商家知道,损害消费者利益他们必须承担后果。(本报记者 韩玲群 实习生 陈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