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月2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下发,即改革开放以来中央第八个“一号文件”。文件要求,必须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多予、少取、放活”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努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促使农村整体面貌出现较大改观,逐步把农村建设成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及如何发挥党组织的作用,2007年中青一班第二组全体学员利用在江门市委党校学习的机会,通过召开座谈会、开展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江门市新会区睦洲镇的14个村的党组织建设状况进行了调查。结果表明,睦洲镇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绝大部分都基本能够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政治核心作用,但由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开展工作中也面临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认真总结基层经验,研究和发现存在的问题,思考和探索解决办法,对于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经验与启示
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中,睦洲镇农村基层党组织绝大部分都发挥了坚强的堡垒和核心作用,创造着多方面的新鲜经验。这些成功的经验,展示出全镇农村基层党组织能够与时俱进,自觉地适应新要求,团结和带领党员群众,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一)构筑农村党支部坚强堡垒,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组织保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要有一个较强号召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村党支部,村党支部领导成员特别是支部书记要勤廉和公正。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关系千家万户,其内涵涉及生产、生活等方方面面,没有党支部的堡垒和核心,新农村建设是搞不起来的;没有党支部坚强有力的领导,号召和团结全体村民投身其中,新农村建设是搞不好的。分析研究睦洲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示范点经验,这是一个最根本的共同点。在向睦洲镇14个村的140党员代表发出的调查表中,69%的党员代表认为村党支部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着核心作用,认为作用一般的占31%;73%的党员代表认为村党支部廉政评价良好,一般的占26%;70%的党员代表认为两委干部关系协调,关系一般的占26%;62%的党员代表认为党员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着带头作用,作用一般的占36%。
(二)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物质保障。没有一个较强的村集体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一句空话。睦洲镇14个村,每个村的集体年可用财力都在15万元以上,其中睦洲村、新沙村、南安村、牛古田村等村,村集体年经济收入都超过200万元。牛古田村结合实际,找准路子,多渠道发展村集体经济。吸引了投资过千万元的鸿丰模特道具有限公司落户,吸纳了该村数十名富余劳动力就业;加强集体资产的管理,盘活集体资产,增加集体收入;加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举办信息化及畜牲水产养殖技术讲座,在村民中倡导科学养殖,向技术要效益。通过用多条腿走路,牛古田村村集体经济逐年稳步增长,2007年村集体经济收入向300万元冲刺。
(三)建立健全各项民主管理制度,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制度保证。健全的村民民主管理制度,既是农村大力发展经济的制度保证,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制度保证。睦洲镇14个村中,目前村集体经济发展较好的村,在建立健全各项民主管理制度方面都做得比较出色,落实得比较到位。村集体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村在这方面就显得相对薄弱。
二、矛盾和问题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中,农村基层党组织也面临着一些锻炼和考验,存在着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
(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艰巨性与其基层党组织具备的能力精力不相匹配。农村党组织所担负的工作任务相当繁杂和棘手。例如:上级有的工作部门布置的工作,村党支部要有人跟踪,生产、治安、计生、教育、水利、社保等等,哪项工作都不能不重视,一些村干部反映,随着流动人口的增多,光是抓一项计生就够头痛得很,一票否决啊。一方面上面的工作不断加码,工作要求也越来越高;另一方面受村党支部的调控能力所限,农民不像城市,村民自主生产经营,不用缴交农业税,自主空间更大,开展工作起来难度很大。
睦洲镇14个村,村党支部书记年龄在45岁以上的占50%;初中以下的占21%,高中文化程度的占72%,大专以上的占7%;自己创业并担任业主的占57%。另外,全镇110名村干部中,45%是自己创业并担任业主。一方面是自身能力的限制,另一方面是自身精力的限制,决定了基层党组织的能力和精力与新农村建设的艰巨性不相匹配。
(二)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上,存在着对村干部激励不足、约束软化的现象。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上,首先,普遍缺乏对村干部应有的物质激励,存在干与不干一样,干好与干不好一个样。睦洲镇2006年村干部年报酬为8000至12000元之间,已办理养老保险、养老统筹的占24.5%,近两年选拔优秀村党组织书记进入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的2人。由于激励不足,从而使相当数量的村干部在实际利益少和工作负担重的比较中削减了政治热情,弱化了工作的责任心,应付的心态普遍存在,缺乏建设新农村的积极主动性。其次,在对村干部的约束方面缺乏刚性,失之于软。当前各级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非常重视,对村干部却缺乏刚性约束,没有将其纳入领导班子考核的内容,造成积极性不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度没有制度保障。
(三)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突击运动特征明显,群众参与热情有待激发,缺乏新农村建设和管理的长效机制。在调查中发现,在新农村建设上普遍存在着认识上偏差,认为“上面让我干,我就干”,缺乏村党组织和村民的自发性、主动性,因此出现了上面抓得紧点,工作进度就快点;上面抓得松,工作进度就慢些,甚至停顿下来。群众的参与热情亦不是很高,调查问卷结果显示,55%的党员代表认为对新农村的了解一般,认为很了解的占44%。
三、思路与对策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必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堡垒和核心作用,充分发挥群众的积极主动性,使新农村建设真正成为全体党员和村民的自发要求。一方面加强硬件建设,另一方面加强长效管理机制建设,从而推动新农村建设深入开展。
(一)加强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教育和引导。首先,加强对村干部培训。要统一对新农村建设的认识,通过教育培训,增强建设新农村的自觉性和自发性。新农村建设要求高,涉及面广,既有生产经营、民主管理,又有村庄规划、村容整治,一些方面专业性还很强。为此,可采取召开村干部读书会、村干部培训班、参观考察等形式,为提高村干部建设新农村的能力“充电”。同时要加强对党员及群众的发动和教育,让更多的党员群众了解新农村建设的有关情况,充分调动和激发他们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只有这样才能有更加巩固的群众基础。
其次,加强培育新农村建设的示范点,用于指导新农村建设的实践。同时通过示范作用,激发更多的村投入新农村建设,形成你追我赶的发展态势。
再次,加强新农村建设的研究,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先易后难,分步实施,通过总结示范点的带有普遍性的工作方法和实践经验,制定指导性强、操作性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南,用于指导村干部顺利开展新农村建设。
(二)建立和完善对村干部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首先,建立和完善科学的激励机制。一是精神激励,即对工作取得成效的村干部由上级党委给予一定的政治荣誉,如公开表扬、授予某种荣誉称号,以增强个人的荣誉感和组织的向心力;对成效平平甚至无所作为的村干部,给予适当的批评以至处罚。二是物质激励。要将新农村建设的进展情况和实际效果与村干部的考核挂钩,与报酬挂钩;要解决村干部的社保问题,解决村干部的后顾之忧;从而激励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
其次,加强和完善对村干部的约束。对村干部,除加强教育和培训外,应着力在建立和完善约束机制上下功夫, 建立奖惩分明的考评机制。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情况纳入双文明考核、干部任免考核,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建设的工作成效,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作为推荐干部的重要依据。建立优胜劣汰的管理机制。示范村实行动态管理,优胜劣汰,定期调整,对于工作任务不落实、组织农民不积极、村庄面貌无改观的示范村,取消示范资格。
同时切实加强监督。一是上级监督。乡镇党委可通过定期检查、组织考评等多种手段,督促村干部在新农村建设方面有所作为;二是群众监督。切实落实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至少每年进行一次,给那些群众信任度低的党员敲响警钟,对完全失去群众信任的党员予以劝退或清除出村干部队伍,以提高战斗力;三是内部监督。推行和完善村干部议事会和党员议事会制度,重大事项经集体讨论决定,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三)建立和健全新农村建设和管理的长效机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历史任务,必须建设一套长期有效的工作机制,才能保证这项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建立资金投入长效机制。在加大财政投入、鼓励部门投入的同时,建立群众投入的激励机制,对农民自发投入的基础建设、村容整治、产业发展等项目,按标准给予现金或物资补助,激发群众建设热情。建立社会参与的引导机制,制定社会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参与形式、支持内容和激励措施,积极开展"厂村共建"活动。
二是建立新农村管理长效机制。在卫生、治安等日常管理方面,新农村可借鉴城镇在这方面的成功经验。比如卫生保洁方面,可按照共享共管原则,将城镇垃圾集中收集和清运的处理模式嫁接到新农村中来。各村可成立新农村保洁理事会,由党员干部、群众代表及卫生示范户组成,负责督查卫生保洁工作。明确住宅庭院卫生由农户自行负责;公共设施等卫生保洁由各村专门请人负责。卫生保洁实行一月一考核,一季一评比,对不履行义务、违反保洁规定的农户,给予一定数额的罚款,由保洁理事会代收,用于公共设施清扫保洁。
三是建立民主管理长效机制。建立或修订《村规民约》,明确村民日常行为规范。成立村民理事会,由群众选举产生"三老"人员(即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组成,负责政策宣传、问题调解和工程质量监督等工作,突出农民主体地位。健全村务、财务、政务"三公开"制度,保障农民对村级事务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本文系市委党校2007年中青一班第二组毕业论文,由江门日报社张品执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