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不能毕其功于一役,要回头看、回头查,反复抓、抓反复!”在近日举行的全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江门分会场,副市长易中强语重心长地强调。会议还透露,今年我市将进一步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兑现举报奖励,凡举报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者,最高可获30万元奖励。
会上,易中强对今年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作了部署:一是以12个100%为工作重点,进一步摸清“家底”,全面掌握我市企业分布、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状况,找准问题,拾遗补缺。二是以生产基地、加工企业等进行规模生产的经营单位作为监控重点,防止大面积危害事件发生。三是以“五小”场所(小作坊、小农资店、小商店、小餐馆、小屠宰场)为整治重点。对经过整改符合发放证照条件的,给予发放证照;整改难度大,一时达不到发放证照条件的,要先责令停业整顿,整改达标并取得证照后才能经营;对生产条件差,无法整改的,要立即取缔。四是以追根溯源为监管重点。在巩固12个100%整治目标过程中,发展问题不仅要及时整改,还要进一步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不失时机地把整治行动引向深入。流通环节和餐饮环节发现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问题,不仅要查商店、查餐馆、查市场,更要查生产问题产品的企业,查生产、加工和运输环节的监管漏洞。
易中强还要求,进一步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兑现举报奖励,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据了解,对举报有功人员,质监部门将根据不同情况,依据执法机关查获的假冒伪劣商品货值大小,一次性给予奖励。对于货值1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按照举报有功等级分别按货值的5—6%、3—4%、1—3%、0—1%给予奖励;对于大案要案,行政执法机关已经实施行政处罚的,或者未作行政处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分不同情况由行政执法机关或者司法机关按照举报有功等级,分别按货值4—5%、2—3%、1—2%、0—1%给予奖励,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去年,市质监局通过“12365”和“12345”共收到举报投诉144宗,办结142宗;全年发放举报奖金12.8万多元。
(本报记者 曹乃付 实习生 牛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