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开平市公安交警、巡警部门联合行动,在曙光路查处酒后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行动共查处酒后驾驶行为25宗,其中醉酒驾驶2人。
2月16日凌晨2时,开平市公安交警、巡警共出动警力20多人,分为两组设卡,利用酒精测试仪等仪器,重点开展酒后驾驶专项整治,消除交通事故隐患。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的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是饮酒驾车;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是醉酒驾车。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为了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和家庭幸福,不要酒后驾驶。(本报记者 刘志聪 通讯员 关伟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