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大市民在踊跃参与无偿献血时,可能并不清楚今后享受免费用血权利时,相关手续却有点繁琐。王鼎强 摄
本报讯 开平代表团余松健代表认为,我市应该将医院与血站联网,在医院开办用血报销业务等措施,为无偿献血者及其家人用血提供方便。
据悉,目前我市血站的报销手续与省有关规定基本相同,报销需要的材料是:本人身份证、献血证;献血者与用血者的关系证明,如户口本或村(居)委会的证明;医院的疾病证明单、出院小结;医院的用血证明(注明用血类型和数量);医院开具的发票,然后到无偿献血的所在地血站填写一式两份的表格报销。血站为了避免被行为不端者利用《无偿献血证》鱼目混珠,报销手续非常严格、详尽,报销者需出示各种证明材料亦无可厚非,但这在一定程度上也给无偿献血者报销血费带来了种种不便,挫伤无偿献血者的积极性。
因此,余松健建议:一,医院与血站联网。学习浙江省的经验,目前该地的采供血系统正在进行联网,去年将血站系统和该省各家医院联起来,需要审查什么资料通过网络就可以查到。如果是省内用血,报销用血费时就不再需要献血者本人跑来跑去了。在全省未有实现联网之前,我市各大医院和中心血站系统联网工作可否先行一步,这也是以人为本之善举。二、在医院开办用血报销业务。为了用血报销方便,在未能实现医院和血站之间联网之前,在各大医院设点集中办理我市各医疗机构产生的用血报销业务。三、在市行政总汇设置用血报销业务。去年3月份,中心血站搬到星河路12号,很多市民反映因路程远报销不方便,如在市行政总汇加设窗口办理报销手续,也属便民之策。四、无偿献血者尽义务同时应知道用血权利。除了无偿献血者本人的原因外,无偿献血者及直系亲属对免费用血报销手续不大了解。应采取多种途径,宣传无偿鲜血者用血权利,避免采血、献血、用血之间信息不对称而引致日后误解甚至纠纷,而医院对用血的患者应负责告知报销的详细手续过程,用各种形式如书面温馨提醒等。
(本报记者 冯瑶君 实习生 牛红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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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第十四条
献血者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享有如下临床用血权利:
(一)献血200毫升以上的,其本人临床用血时免交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运输等费用;
(二)献血累计600毫升以上的,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时,免交前项规定的费用。
前两项规定的费用,由用血者向献血所在地人民政府设立或指定的献血专门机构报销,经费在献血事业费中列支。
《无偿献血证》也被人们称为一个家庭的“红色存折”,就是说,拥有了这个献血证,每个家庭成员都可以拥有相关免费用血的权利,所谓“一人献血,全家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