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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江门市房产局获悉,3月1日起,蓬江、江海两区所有商品房交易(历史遗留问题除外)均实行网上下载、签订购房合同和合同备案,江门市房地产交易登记所将不再受理非网上下载、签订的购房合同,避免出现“一房二卖”现象。据介绍,这里的所指的商品房主要指预售房和现房,二手房交易不在此列。
日前,在“房屋交易网上登记系统(一期)”实现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的基础上,市房产局与市建设局联合开发了“房屋交易网上登记系统(二期)”,增加了商品房现房网上交易登记功能。该系统要求所有开发商先将拟出售的商品房资料录入系统,向房产局申请网上销售,开发商通过网上下载合同与消费者签订后,合同内容即时传送到房产局申请备案登记,同一套房屋,网上不能再下载第二次购房合同。市房地产交易登记所将不再受理非网上下载、签订的购房合同。同时,购房者可在网上查询到签订合同的内容和是否备案登记,其他消费者也可在网上查询到可购买的房源。
为使业务顺利过渡,市房产局与市建设局联合发出了《关于商品房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管理作了相应的规定,市房产局还制定了《商品房网上销售申请操作规程》,该规程适用于2006年12月前未纳入系统操作的商品房交易或初始登记取得权属证明书后才销售的项目办理网上销售申请的操作。商品房网上销售申请的,由开发企业通过互联网将商品房信息输入系统。所输信息齐备后,到房地产交易登记所受理窗口递交网上打印的“江门市商品房网上销售登记申请表”(盖章)等书面材料,经受理人员审核录入的资料与房产业务系统记载实际情况相符的,经确认后,网上显示该楼盘可售、不可售等情况,这时开发企业可以对可售单元进行网上销售,交易时按网上交易程序办理。该操作规程可在市房产局网站(http://www.jmfcj.com.cn)查看。
市房产局有关人士对如何实现“网签”做了一个简单的介绍:开发企业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在市房产局网站上公示所要发售的新楼盘信息。购房人在与楼盘销售商谈妥购房合同细则后,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经办人通过系统录入并打印认购协议,合同信息录入时,房号一经点击,电脑会自动生成商品房预售合同号。信息录入完毕后,开发企业经办人员认真检查核对录入的信息然后将该合同打印出来,由购房人和开发商分别签字盖章,完成签约程序。
市房产局负责人表示,房屋交易网上登记系统(二期)的开发使用,实现了所有商品房包括预售房和现房均实行网上交易,避免出现开发商“一房二卖”的情况,从而进一步加强了对商品房交易市场的监控,增加了房地产市场的透明度,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报记者 刘楹冉)
小贴士
企业如何做商品房网上销售申请
一、开发企业进入房产局网址(江门房屋交易登记系统—现房申请),通过电子加密钥、密码进入“销售申请”的页面,并按要求填写网上申办资料。填写完毕,经确认后点击“备案导出”,用A4纸张打印江门市商品房交易网上登记申请表,其结构、字体、字号不予改变。
二、网上申请后,向房地产交易登记所受理窗口递交商品房网上交易申请书面材料。
购房者怎么做
一、购房人与楼盘销售商谈妥购房合同细则;
二、确认销售商是否是通过网上下载的正规销售合同,核对合同细则;
二、签订合同;
三、如需退房又确实符合退房条件的,要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市房产局根据公证书方可解除合同,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