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针对“取消或改革利息税”的建议,财政部答复指出,国务院有关部门当初在拟订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税的具体实施办法时,也进行了慎重研究。但囿于征管条件,对低收入者的照顾政策难以落到实处。今后,随着税收征管条件的不断改进,将适时对利息税政策加以调整完善,更好地体现对低收入者的照顾。
财政部提出,今后,财政部将重点结合政府收支分类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继续强化制度建设,加大监督力度,力争使每一项公共资金都纳入制度监管范围,打造“阳光财政”,确保关系民生的社会公共资金的安全、规范和有效。财政部还表示,目前已初步建立了以住房补贴制度、住房公积金制度、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和廉租住房制度为基础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