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南新村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已开工建设。
本报讯 作为我市今年重点民生工程之一,江南新村185套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项目昨天开工建设。副市长钟军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仪式。另外,市房产管理局局长张杜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市已制定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五年建设计划,北新区1000套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也将在上半年开工,预计经济适用房销售价格在1600元左右。
江南新村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项目位于广东春燕纺织有限公司旁,总建筑面积1.33万平方米,将建成经济适用住房92套,廉租住房93套,1重点解决市区人均居住面积10平方米以下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钟军指出,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解决城市居民住房问题,始终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难作为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工作和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构建和谐江门的一项重要举措。
钟军要求,各责任单位、监理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严格执行规划要求和技术质量标准,强化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管理。各相关单位要增强全局意识,积极支持,紧密配合。承建单位要健全管理机制,落实责任措施,狠抓工程质量,确保施工安全,努力把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工程打造成领导放心、群众满意、住户称心的精品工程。要落实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和廉租住房入住对象的审查、审批、公示制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真正把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分配到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
市民心声
“廉租房是我最温暖的家”
“真没想到自己也能住上政府分的房子……”廉租房住户梁虾动情地说。作为我市廉租房政策的受益者,原先拖家带口住房困难的梁虾于2003年3月在市兴南小区47号之一201房的两居室中过上了安宁稳定的生活。
今年63岁的梁虾退休前是市服装厂职工,在搬到兴南小区之前,梁虾一直住在莲平路的老房子中。梁虾之前的住房是建于解放前的旧房子,在一座砖木结构的顶楼居住了将近30多年,由于建房时间太长,长期以来老房子下雨漏水都司空见惯。梁虾说,当时的房子才30多平方米,没有厨房和厕所,要是上厕所就得跑到500米外的公共厕所,一家人饱受住房困难之苦。
后来,街道居委会的干部告诉梁虾,他符合条件,可以申请廉租住房。抱着试试的态度,梁虾递上了自己的廉租房申请。经过有关方面的认真核查,梁虾的申请资格被确认,他的廉租房有了眉目。
2003年3月是梁虾至今无法忘记的日子,房管部门告诉他,按照市有关低保家庭的廉租住房政策,梁虾可住进一套二居室的廉租住房中。虽然是廉租房,但在梁虾看来,这就是党和政府“分”给自己的,“是自己最温暖的家!”,“我现在最满意的就是政府分给我的房子……”提起自己的这个新家,梁虾总是不断地重复这句话。
安居之后的梁虾自2005年退休后在打理好自己的小家时,还成为了兴南小区众多廉租住房户的“楼长”。
申请须知
什么条件可申请经适房?
市房产管理局局长张杜明表示,《江门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下称《办法》)已在春节前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有关廉租住房的管理细则正在加紧制定中。根据《办法》规定,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必须:
1、必须具有江门市区城镇户籍;
2、家庭收入符合市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标准;
3、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住房困难标准等条件。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房产部门和市民政部门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
5年内不得直接上市交易
据了解,经济适用住房是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住房保障体系,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难”的政策性住房,《办法》规定: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只能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只能用于家庭居住,不得出租。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如因各种原因确需转让的,由政府按原价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满5年需转让的,政府享有优先回购权。
拟用摇珠等形式确定受惠对象
张杜明表示,位于北新区星河花园附近的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项目正在筹建中,预计上半年动工,明年竣工。该项目正在规划设计,大概有1000套。对于大家关心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张杜明预计每平方米在1600元左右,与周边的房地产价格相差30%-40%左右。根据去年年底的相关统计,市区符合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条件的分为8平方米、10平方米、12平方米、15平方米等多个档次,实行分步分类进行解决。经初步调查,市区约有1000多户符合这个条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房管部门将通过摇珠等形式确定受惠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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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低保家庭可申请租赁住房补贴
三口之家每月可获补150元
为解决蓬江、江海区未享受实物配租的城市低保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市政府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实施租赁住房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做到应保尽保。这是记者日前从市房产管理局、住房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获悉的。
租赁住房补贴发放对象
条件是:申请人持有《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以下简称《低保证》);人均住房建筑面积8平方米以下;没有自有住房;没有享受房改购房。根据市房产局与市民政局、建设局等部门去年年底开展的联合调查统计,市区2007年11月登记在册人均居住建筑面积8平方米以下低收入家庭约100户。
租赁住房补贴发放标准
按蓬江、江海区普通住宅市场平均租金单价每平方米6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计算差额补贴(减除廉租住房租金1元/平方米),家庭人口超过5人的最高补贴不超过50平方米。租赁住房补贴的计算公式为:租赁住房补贴=市场租金单价(6-1)×人均住房补贴面积(10平方米)×家庭人口。以三口之家来计算,每月补贴150元。
实行申请、审批、公示制度
具体程序为:申请人向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现工作单位的工会提出申请,之后进入初审、复审、公示环节。据了解,为了让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尽早领取到租赁住房补贴,市有关部门将尽快办理,预计第一批租赁住房补贴即将发放。
【相关链接】
1989年,市政府在江海区河南竹苑里投资建设了838套解困房。
1997年又分别于市区育德山庄和兴南小区建成了两期共1303套经济适用住房。
2001-2002年,市政府又在兴南小区建设了150套廉租住房,较好地解决了“双困户”住房难问题,帮助部分低收入家庭圆了住房梦。
□ 文/图 本报记者 董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