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21日电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关于调整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从今年1月1日起,中国恢复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按照每升0.2元征收消费税,燃料油按每升0.1元征收消费税。
分析人士指出,此次通知实质是将4类成品油消费税从享受减税政策调整为按规定全额征收消费税,不会对市场产生很大影响。
消费税是国际上普遍征收的一个税种,中国自1994年开始征收。10多年来,消费税在有效组织财政收入和正确引导生产消费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