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教育局获悉,从今年春季开学起,我市城乡免收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和课本费,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九年免费义务教育。实施办法规定,我市城镇免费义务教育的免费对象为江门市户籍非农户口在本市普通中小学(包括民办学校)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项目和标准包括学杂费和课本费。
根据省免费义务教育的有关政策,义务教育阶段除书费、杂费以外的费用则不属于免费范围,其中包括校服费、体检费、住宿生的住宿费等,以及随同父母跨市、区流动的江门市户籍学生,应缴交借读费。 (本报记者 孟庆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