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规定新房入住前市民要到银行交纳维修资金。资料图片
■ 核心提示
建设部、财政部新出台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将于2008年2月1日起施行,根据其第七条的规定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了解到,目前市区一些住宅小区的电梯坏了,维修一次就5000元;清洗化粪池水,清洗一个最少都上千元;消防设施保修,费用也要几百元;随着业主居住的时间推移,小区里的设施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影响到业主的居住环境,设施维修就要涉及到费用的问题,维修的费用是业主交纳的还是从物业管理费里另外支出?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又是什么部门负责?广大业主们了解自己小区的专项维修资金吗?
■ 名词解释
什么是专项维修资金?
专项维修资金是物业保修期满后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发生损坏时,进行中修、大修、翻新和更新改造等所需储存的资金。
记者从房产局有关部门了解到,江门现在的大部分小区都没有设置专项维修资金,许多业主在购房的时候并没有和开发商签订有关协议,交纳维修资金。很多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没有一个统一监督管理资金的组织。
房产局物业督导科张科长告诉记者,设置小区的专项维修资金是现在小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市房产部门会根据江门当地的情况制定相关的政策方案,征收专项维修资金。2008年2月1日后出售的新房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征收专项维修资金,而一些还没有征收的小区则会根据相关的规定追收业主的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维修基金属于业主所有,由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监督。业主大会成立前,商品住宅业主、非住宅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市有关主管部门代管。另外,各小区应尽快成立业主大会,由业主大会建立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制度。业主大会是业主、物管、房产三方沟通的桥梁,起到平衡公共利益、监督物管和业主的作用。
■ 业主疑问
物管费不是包含了维修费用吗?
近日,市区的盛华苑的消防设施坏了,物业管理公司要求业主分摊维修费用,大部分业主都同意交纳,少数业主则认为自己交纳的物业管理费已经包含了维修资金,拒绝交纳。记者在采访中碰到一些业主提出疑问,日常交纳的物业管理费不是已经包含了维修费用吗?
另据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市区一些小区的设施维修费用是很大的一笔支出。如:小区里的一个化粪池清理少则都要上千元,小区十几部电梯的维修与年审一年就要花6万元左右,有些小区还要智能化设施保养,一年花费上万元。这些大的开销每个小区都不同,很多小区都没有专项维修资金,现在设施维修的费用,很多物管公司都是遵循少的由物管承担,多的由业主分摊的办法。记者采访了房产物业管理公司、天盛物业管理公司、骏景花园物业管理公司等公司都是采用这个办法。
■ 他山之石
自治小区
业主大会管理专项维修资金
怡雅苑是设有专项维修基金的业主自治小区,怡雅苑前业主委员会主席林荣生告诉记者,2003年开始怡雅苑的小区内公共地方停车费已经划入小区业主大会管理。一直以来小区储存的专项维修资金共14多万元,由业主大会监督管理,实行专款专用,300元以上的开支需要业主委员会讨论通过,然后要业主大会主任、会计、出纳三人签字。专项维修资金的来源于每年物业管理费用的节余,由于自治小区管理不以盈利为目的,所以每年交纳的管理费用节余都划入专项维修资金的账号。
专项维修资金是小区物业的养老金,需要广大业主共同响应交纳,同时,管理维修资金也是业主自己的事情,成立业主大会,建立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办法需要广大业主出谋献策共同完成。 (本报记者 梁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