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促进鲜活农产品流通,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确保全市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省物价局、财政厅的有关文件要求,最近,我市对涉及鲜活农产品销售环节的收费进行了全面清理。
据了解,凡未经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设立涉及鲜活农产品销售环节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均属乱收费,要一律取消。物价部门明确,从1月26日至3月31日,鲜活农产品销售环节的集贸市场管理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减半收费,批发市场或农贸市场涉及销售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入场费等经营服务性收费,在现行价格水平上一律减半收费。
物价部门还派出检查组对农贸市场和路桥收费站进行检查,未发现对鲜活农产品销售环节的乱收费行为。(曹乃付 物价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