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求职者正在认真填写求职表。
本报讯 2月2日,新会区2008年春季大型人才招聘会在新会时代城举行,这是新《劳动合同法》自今年1月1日实施后在新会举行的首场大型招聘会。据了解,此次招聘会共吸引了120多家用人单位到场招聘。
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同场招聘
为使招聘会规模更大、质量更高,鼓励更多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才和广大高校毕业生进场应聘,这次招聘会对前来求职的人员实行全部免费进场。记者于上午9时30分左右来到招聘现场,虽然当日下着雨,但人流量依然很大,至10点半左右,现场部分招聘摊位前已出现人满为患的情况。记者注意到,进场的120多家用人单位中,除一部分是普通的企业公司外,还有相当一部分是 机关事业单位。据了解,这已是新会区自去年7月以来举办的第二场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同场招聘的招聘会。
好福利成企业的“杀手锏”
由于当日的招聘会是自新《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在新会举行的首场招聘会,是否为员工购买社保自然成为众多求职者所关注的热点。记者走访了多家进场用人单位,特别是劳动力密集型的企业,发现这些用人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均承诺,一旦求职者被录用并成为正式员工,公司都会为他们购买社保。为吸引高素质的求职者,一些单位还将福利待遇作为吸引求职者的“杀手锏”,如某电器公司在招聘会标示牌上明确表示,本科学历的大学生在成为该单位正式员工后,按工作表现可享受公司中层干部同等的年终奖待遇,奖金在5000元——20万元之间。此外,某出口公司也公开标价5000元以上的工资待遇招聘人力资源总监,同样十分吸引人。
求职者宁可低薪也要社保
与此同时,记者发现,大部分进场的求职者也将社保以及福利待遇摆在求职的首位。在招聘会上,记者遇见了拿着简历表、踌躇满志的广州大学经济贸易系的应届毕业生小方。他坦诚地告诉记者,虽然是在广州上大学,但是依然想留在家乡工作,作为即将要工作的应届生来说,求职前他还专门看了新《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他认为,有了社保,日后生活便有了保障,作为一个求职者需要有长远的眼光,为此他宁愿选择一份有社保、工资薪酬略低的工作,而不愿选择没有社保、工资薪酬略高的工作。 (文/图 梁长其 陈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