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月1日,新会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决定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于2008年3月4日在会城召开。会议由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宋波主持,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刘建民,副主任霍京广、张洲桂、林卫红、邹达明、甘景林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副区长谢锦波等列席会议。
会议通过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建议议程,原则同意将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提交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决定列席和邀请列席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的人员范围、设置旁听席、设立筹备办公室(大会秘书处)。
会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调整2007年区级财政收支预算的决定,并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 (谢富瑞 陈焜宁)
又讯 新会区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将设旁听席位16个,从即日起至2月22日为接受旁听申请时间。凡年满18周岁的本区公民,新会籍的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以及在新会区工作、学习的外省、市籍常住人员,均可凭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向大会筹备办公室所委托的部门单位提出申请。(谢富瑞 陈焜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