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本报“律师热线”(3502630)由广东永泽(天胜)律师事务所衡森飚律师接听并回答。
股东该如何转让股份?
张先生问:3年前与3个生意伙伴投资成立了某商品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现因其有更好的项目经营,欲将该公司股份转让,无奈3个生意伙伴既不同意转让,也不出资购买其股权,请问怎么办?
答:根据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在3个生意伙伴(即股东)既不同意转让,又不出资购买的情况下,张先生可以将其名下股份转让给公司股东外的其他愿意购买的人。
如何才能解除婚姻关系?
周小姐问:丈夫4年前就外出经商,常年不回家,现已分居3年,请问与丈夫的婚姻是否自然解除?
答:不能自然解除。根据现行的婚姻法规定,除夫妻一方死亡的情况下,婚姻关系需经民政部门登记离婚或法院判决离婚方能解除。
无固定期限合同等于“铁饭碗”吗?
黎先生问:现劳动合同法生效了,如果其与单位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不是其就获得“铁饭碗”,用人单位不能解雇他?
答:这种看法是不正确的。虽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对劳动者的一种有力保护,但在法定的或约定的解除劳动关系条件成立时,用人单位仍然可以结束与黎先生的劳动合同。(本报记者 梁莉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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