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解决蓬江、江海区未享受实物配租的城市低保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市政府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实施租赁住房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做到应保尽保。这是记者日前从市房产管理局、住房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召开的有关会议上获悉的。
对象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8平方米以下的低保户
此次租赁住房补贴发放对象的条件是申请人持有《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以下简称《低保证》);人均住房建筑面积8平方米以下;没有自有住房;没有享受房改购房。根据市房产局与市民政局、建设局等部门去年年底开展的联合调查统计,市区2007年11月登记在册人均居住建筑面积8平方米以下低收入家庭约100户。
标准
三口之家可获补贴150元/月
据介绍,租赁住房补贴发放标准以民政部门核发《低保证》登记的家庭成员为计发补贴人数。具体数额为:按蓬江、江海区普通住宅市场平均租金单价每平方米6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计算差额补贴(减除廉租住房租金1元/平方米),家庭人口超过5人的最高补贴不超过50平方米。租赁住房补贴的计算公式为:租赁住房补贴=市场租金单价(6-1)×人均住房补贴面积(10平方米)×家庭人口。以三口之家来计算,每月补贴150元。
时间
春节后有望领取到补贴
市房产管理局、住房委员会办公室有关人士表示,城市低收入家庭领取租赁住房补贴实行申请、审批、公示制度。具体程序为申请人向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现工作单位的工会提出申请,之后进入初审、复审、公示环节。据了解,为了让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尽早领取到租赁住房补贴,市有关部门将尽快办理,预计第一批租赁住房补贴将于春节后发放。
有关申请事宜,市民可致电查询。蓬江区:3167330;江海区:3861551;市房委办:3829862。(本报记者 董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