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抗抗(著)
她的身子严严实实地裹在卢荟那件大大的外套里,舒舒服服地靠在墙垛上,用纸巾托着一块东西,慢慢地嚼着。
开饭啦,吃点东西再走吧。卢荟老远冲着她喊。
卓尔脑中突兀地闪过一个念头,她被自己瞬间的闪念吓了一跳:卢荟的脾性其实很适合陶桃的,他习惯把别人的兴趣当成自己的兴趣,若是陶桃和卢荟在一起,也许能生活得比较平安幸福吧?
但她立即否定了自己的想法。卢荟那样一个小公务员,除了体贴与精明,又拿什么去满足陶桃的其它愿望呢?不行不行,卢荟离陶桃的理想,实在太远了。
回城的路上,卓尔坚持由她来开车,开车会把她脑子里那些乱七八糟的念头,一路压平压碎。卓尔的白色富康像一阵旋风刮进了公司的停车场,她把车停稳后,飞快地抬起手腕看一眼表,然后抓过那只又大又沉的书包(她一向管自己的手袋叫书包),摸出小小的化妆包,掏出三管口红和一支唇线笔,对着车前窗正中的后视镜,开始涂抹她的嘴唇。
她先把三只口红一只只依次旋开,浅红的、棕红的、鲜红的唇膏,像三根浓淡不一的手指头,从管子里昂扬地伸出来。棕红色唇膏顶端的圆头用得最多,突出着尖细的斜面,像一把锋利的刀片。那支鲜红的仅用过几次,顶端的边缘线被擦去,变得残缺不全。浅红色的口红还是第一次开封,嫩红光滑地耸立着,泛出细腻润泽的光彩。卓尔定定地望着指间的那支口红,唇上忽然一热,身子有些飘忽起来。那个瞬间,遥远的帐篷从她眼前闪过,那支口红迅速地膨胀起来,像一座鸡血石的圆柱雕塑,矗立在曦微的晨光里。口红温柔地寻觅着摩挲着她的嘴唇,圆椎体被柔软的红唇一口口吞没……
卓尔的手哆嗦了一下。她紧紧地闭上了眼,又很快地睁开,帐篷消失了,她低头看了看自己那件浅粉色的短袖紧身套头衫,将这支浅红色的口红探到唇边。
她用唇线笔把上唇挑高了,把下唇的轮廓勾得浑圆,边缘再略略往上翘—点,然后小心地抹上那支浅红色的唇膏,涂得均匀而丰满——它们看上去有些俏皮而快乐,小巧而饱满的嘴唇,咧着一丝小口,关不严似的,好像一不留神,就会有什么好笑的事情,会从那里溜出来。它嵌在一张自以为是的脸上,真是恰到好处。
卓尔不喜欢化妆。她的眉毛虽淡,但眉形长长弯弯的,还算说得过去,若描眉就多余了。卓尔从不用眼影,她觉得眼影与夜生活有某种不可避免的关联,弄不好还会有模仿大熊猫之嫌。那么剩下还有什么可收拾的呢?化妆就像住房装修,刷墙铺地,越简洁越舒服。但厨房一定要精致,就像女人的口红。女人的嘴唇一旦上了唇膏,嘴就不仅仅是嘴,而是有了嘴唇。嘴巴只是用来吃喝,而嘴唇,要说话歌唱,寻找或等待亲吻。 (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