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从新会区民政局获悉,按省有关要求,今年内新会区将再次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镇、农村的低保标准分别在原来的基础上提高20元和30元。据了解,这是新会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在近几年来的第三次提高。
根据省有关精神,今年内全省农村人年均收入1500元以下的困难家庭要全部纳入低保。对此,区委及区府经研究决定,今年新会区计划进一步提高低保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其中城镇低保标准由280元提高至300元,农村低保救济标准由160元提高至190元。
据了解,截至去年12月,全区享受低保救济的城乡困难群众共有5105户14609人,占全区总人口的1.97%,其中城镇低保对象945户2466人,农村低保对象4160户12143人。(梁长其 陈珊珊 赵海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