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今年春节放假时间为2月6日至2月12日(农历除夕至正月初六),共7天,其中2月6日(除夕)、2月7日(春节)、2月8日(正月初二)为法定节假日,2月9日(星期六)、2月10日(星期日)照常公休,2月2日(星期六)、2月3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2月11日(星期一)、2月12(星期二)。2月2日(星期六)、2月3日(星期日)上班。
不能停止生产和工作的单位,放假办法由其上级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市政府要求各市(区)、各部门,在放假期间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假期。(曹乃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