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企关系是否和谐,是衡量社会是否和谐的重要标尺之一,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和企业都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政企关系对于自身发展的重要性,都需要进一步形成共识,并采取得力措施改善现状,建构良性互动、合作双赢、和谐稳固、充满活力的政企关系。
处理政企关系应遵循五项基本原则
一、相互尊重。相互尊重是处理政府和企业关系的首要原则,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政府不能把企业单纯看作被管制的对象,而应当首先把它看作是社会主体,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是自己的服务对象,在认识上情感上工作上对它们予以充分地尊重。首先要尊重企业的产权。其次要尊重企业的经营自主权。第三要对所有企业一视同仁,不能搞区别对待。对企业而言,企业也要尊重政府的职能,即执法权、监督权、处罚权和宏观调控权等。
二、互利双赢。地方政府的行为目标, 是追求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效益的最大化,而企业的主要目标则是实现企业利润的最大化,这两个目标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地方经济越发达,政府对企业提供的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就会越多越好,政府公信力也就越强,企业领导和员工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就会相应地得到改善,抓发展谋发展参与发展的积极性也就越高。另一方面,企业发展越兴旺,为地方提供的税收、投资和市场购买力等也就越多越大越强劲。
三、平等合作。平等,是说政府和企业双方法律地位相同。政府是社会活动的主体, 企业是经济活动的主体;政府依法对宏观经济运行和市场主体行为进行调控、监督和管理, 企业依法进行投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合作,就是政府的政策行为同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需要相互配合相互调适,形成互动。
四、优势互补。就实力超群的企业而言, 它们一般都拥有先进的管理运作经验,拥有大量的优秀人才,拥有雄厚的资金实力,拥有多元的投资渠道,拥有广阔的国内外市场。这样的企业就像优质催化剂,一旦同政府结合, 就能产生剧烈的化学反应,地方政府大量待转化的社会资源能够很快被企业雄厚的实力所“催化”,迅速转化为社会经济效益。
五、依法遵规。在政府方面,必须认真研究自己的哪些行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属于越位、缺位和错位,哪些行为在法治社会条件下属于程序失当、职权滥用。企业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从它的注册成立到发展壮大,必须具备从事生产加工的各种许可证,生产设备和生产环境涉及职工安全时,必须经过有关部门鉴定后才能使用。
政府: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一通过“五看五查”活动,对政企关系进行系统的反思和整改。一要看各级干部对政企关系的思想认识,查找不利于政企关系和谐的错误观念。二要看本市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落实情况,查政策的效力和缺陷。三要看政企共建制度的落实情况,查找制度落实的差距和原因。四要看政府工作人员的行为作风,查“吃、拿、卡、要、报”等不良现象。五要看近年政企关系中的重要事件和问题,查找这些事件和问题未能妥善处理的原因、教训和责任人。在“五看五查”的过程中,要把政府自查和企业协助检查结合起来。
二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在市政府一方,要尽最大可能发挥政府服务者的角色,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条件,没有条件也要想办法创造条件,为企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企业:积极主动与政府沟通
一、摆正姿态,积极主动与政府沟通。政企关系不和谐,市政府方面应当进行反思,企业也要注意查找自己的不足。企业在政企关系处理方面应采取积极态度,主动和市政府对话,摆正姿态,双方发生摩擦时,企业要和政府部门多沟通,要明确自己是属于市政府辖区内的企业,越是重点企业、明星企业、大企业,越要放下架子,积极主动与政府沟通,只有这样才能打下建立和谐政企关系的基础,企业才会在这种和谐关系中享受到优惠和发展空间。
二、适当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企业社会责任意识的有无和强弱,是影响政企关系好坏的重要因素。进入21世纪,社会更希望企业能有效地承担起推动社会进步、关心环境和生态、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遵守商务道德、提供安全的产品和服务、支持慈善事业、捐助社会公益、扶助社会弱势群体、参与社区发展及城市市政建设等一系列社会责任和义务。
三、适当实行生产企业的归并集中。一些较大的生产企业应该将具有相似性、关联性、互补性的下属企业尽量归并集中到一起。一方面,企业经过归并集中,可以产生规模效应, 降低生产成本;另一方面,企业归并集中后, 可以集中进行“三废”利用的研究与开发。
总之,在处理政企双方关系方面,一定要树立共兴共荣、合作双赢的共识和目标,在坚持前述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加强沟通,求同存异,共谋发展。要全面调适心态,多做换位思考,加强情感认同,兼顾彼此利益,采取上述措施,企业与政府的关系就可以得到很好改善,形成良性互动、互利双赢的政企共建格局。
(王景异 五邑大学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