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市消委会根据历年节日受理投诉情况,围绕节日旅游、节日购物和节日餐饮三大消费热点问题,向广大消费者发出消费提示。
关于旅游消费方面
1、消费者出外旅游应选择证照齐全、资质良好、信誉度高的正规旅行社,事先要对比三家。千万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野马旅行社”、“黑导游”的广告和游说,慎防超低价的旅游陷阱。
2、必须与旅行社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旅游合同中应明确规定行程安排、食宿标准、交通工具、购物安排等具体内容,并规定违约赔偿标准。
3、旅游过程中购物要特别小心,尤其是对于贵重物品(如金银、珠宝、首饰、名贵药材等、数码产品),如果无法明确鉴定其真伪、品质,或不清楚其价值,建议消费者不要购买。旅游点购物一定要索取购物凭证,并核对凭证上的印鉴与经营者名称是否相符。
4、小心旅游景点重复收费。旅游景点收费是投诉的重点之一,消费者到景点观光时,应事先了解收费的标准和相关规定,以防止重复收费,引发纠纷。
5、如果发生难以解决的旅游纠纷时,可拨打各地的旅游投诉电话。如无法在当地解决的,消费者要保留相关有效证据,待旅程结束后再向相关部门投诉,讨回公道。
关于购物消费方面
1、购买商品之前应对商品的性能价格有基本的了解,购买时应看清商品的名称、规格、相关的品质证明、厂家名址等。
2、理性消费,远离促销陷阱。春节期间,经营者经常会举办一系列令人眼花缭乱的优惠促销活动,消费者对此要保持清醒的头脑,理性对待经营者的促销、优惠活动,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购买商品,避免在促销、优惠的诱惑下买回一大堆自己并不需要的商品。
3、在选购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一定要索取并保存好发票及其他消费凭证。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消费凭证上应注明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数量、价格等内容。
4、在购买大屏幕平板电视机等未明确列入“三包”目录的商品时,应仔细了解厂家对商品的“三包”承诺,特别是免费包修期限,并在发票上注明。对于“三包”目录中的商品,如果厂家承诺的“三包”标准高于国家的有关规定,也应在发票上注明。
5、选购食品除了应认清厂名、厂址和商标等标识外,还要特别认清食品安全QS认证标志。同时应注意食品标注上的生产日期、食用有效期和注意事项,防止购买过期食品。
关于餐饮消费方面
1、餐饮消费,卫生安全第一。应选择证照齐全、诚信度高的餐饮场所进餐,尽量选择应季食品,慎食生冷偏门食物,切勿"享了美食,伤了身体"。
2、在消费过程中要慎防不良商家的欺诈陷阱。对可能出现的短斤少两、以次充好等欺诈手段应多一点警惕,多一些防范,特别是在结账时,要核对账单与实际消费是否相符,做到明明白白消费。
3、由于节日期间外出用餐人员较多,消费者在就餐时应注意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防止被盗、丢失或遗漏。
总之,消费者在愉快过年、开心消费的同时,别忘了注意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一旦发现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如果与经营者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可向当地消委会投诉,或向相关职能部门申诉。 (韩玲群 许世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