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龙舟路化学制药厂搬迁
已纳入规划
近日,家住台城城西龙舟路的李先生向本报反映,他家临近的化学制药厂气味很大,想问一下该厂有没有计划搬迁?具体何时搬迁?
随后记者联系了该市规划局,有关人士称,按照规划该制药厂一定要搬迁。他们对龙舟路的化学制药厂已编制了详细的规划,其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但是搬迁是市场行为,需要在资金到位、时机成熟的情况下才可进行。他们将加速这一改造规划的实施。
2、
不得擅改房子结构
近日,市民马先生反映,最近他楼上的住户把原来的两个房间改成四个房间用来出租,并加上了两三个厕所,马先生想问这样的做法合不合法?
随后记者联系了该市房产管理局,该局有关人士称,楼上这个住户的做法是绝对不允许的,现在这类情况投诉也比较多,很多住户买了新房,把原来旧的房屋改造出租,这样就影响了周边居民的安全。根据《住宅室内装修的管理办法》的规定,住宅进行装修禁止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阳台改为洗手间或者厨房,因为装修而造成相邻住户经济损失的,装修人要承担赔偿责任,房管部门将责任令其整改并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3、
未经批准擅改建筑物
使用性质属违法建设
近日,有些市民反映,有些住宅楼的首层改为小食店、摩托车维修店、五金加工店等,这些建筑物改变了使用功能对群众造成很大影响,有关部门能不能出来管一管?
随后记者联系该市规划局,该局有关人士称,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第33条规定: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未经原批准机关批准,不得改变使用性质,不得改变建筑面貌。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属违法建设。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有些建筑物的原设计功能可能已不适应现在的使用要求,所以现在要求改变建筑物使用功能的申请逐渐增多,为做好这方面的规划管理工作,该市规划局拟制定《台山市区建筑物改变使用功能规划管理规定》,文件出台后改变建筑物使用功能的管理将会得到加强。此外,该人士称,改变建筑物使用功能牵涉到工商、环保、国土、建设等多个部门,必须多部门互相配合,加强管理,方可切实遏止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功能的行为。 (本报记者 赵可义)